次日清晨,响彻草原的厮杀声渐渐低沉,灰蒙蒙的天空笼罩着袅袅烟雾。
一夜大火烧掉了所有可燃之物,一簇簇火苗在北风中无力吞吐,似乎作着最后的狂欢。
张崇义收拢队伍清点人数,尚修竹左路骑兵剩下一千七百骑,向烈的右路骑兵损失惨重,所剩不到一千一百骑,战损过半。
战果丰硕,割掉的敌军耳朵,装进麻袋的就有五千,其他死于战火的不计其数,估摸不会少于五千。
以战死三千二百骑的代价换取歼敌上万、牛羊马匹上百万、无数牧草的辉煌战果,便是傻子也知道这是空前大胜仗。
众将对张崇义敬佩不已,昨晚他如同天神下凡,一杆长枪所到处几无一合之敌,当真是所向披靡。
他身后的骑兵大概算出死在他枪下的,前半段就有一百四十人,后半段他和骑兵队伍走散,歼敌数便难以统计。
然而根据他的作战速度不难推断,整夜毙敌总数怕是不下于三百人,这是极其恐怖的杀敌数据。
按幽州奖罚条例,借此战果足可以连升三四级,一般将官便是十年也杀不了这么多敌人。
众人见张崇义铠甲和脸上全是鲜血,斗志昂扬的纵马挺枪,马背上横放着一个披着裘革的青奴少女,不由会心一笑。
这位小将军在如此血腥惨烈的厮杀中,还知道怜香惜玉,从千千万万的敌军生擒一个美丽少女。
这份从容不迫的大将风度,比起他的绝世武功还要超逸绝伦。
众人均知杀红了眼的将士,眼里的敌人是不分男女老少,不分老弱美丑,只会无情挥刀砍去,便是天仙也顾不上怜惜。
向烈右手虎口裂出一道深深口子,脸上挂着枪伤,但是精神极为亢奋,大叫道:“打了十几年仗,第一次杀得这么酣畅淋漓,爽!”
尚修竹身上没有挂彩,眼神中闪烁着难以掩饰的喜悦,居高临下地看向化为灰烬的草场,冷笑道:“这次要让狗日的青奴人知道,我们幽州骑兵也可以长途奔袭他的腹地。”
张崇义眺望着遍地狼藉的惨状,心里隐隐生出后怕,这场仗的确是大获全胜,但其实赢的相当凶险。
青奴骑兵牧民的彪悍确实令人胆寒,他们仓促组织的那波反攻势头,只要多给一盏茶的时间,让他们列阵成功,那就是势均力敌的搏命局面。
别说己方获胜机会渺茫,即使获胜恐怕也是惨胜,身边这两千八百骑多半十不存一。
他吩咐士兵尽快清理战场,收拾所有还能使用的刀枪剑戟和马匹粮食。
这场大仗,所有骑兵的羽箭几乎消耗殆尽,长枪弯刀破损严重,庆幸可以拿青奴人的器械补充。
完整的羽箭全部回收,每名骑兵的箭囊保证至少佩戴十根羽箭。大家还收割一堆半生不熟的羊牛肉装进行囊充当军粮!
长途奔袭虽然旗开得胜,能否从青奴腹地安然撤回幽州,尚是未知之数。
茫茫千里草原,处处可能遭到青奴骑兵的追杀阻截。
张崇义右手持枪,左手情不自禁拍了拍少女的翘臀,心事重重的眺望着东南方。
尚修竹拍马向前,轻声道:“小将军,在想勒马河谷的战事吧?”
张崇义忧虑道:“不知大哥有没有杀出重围,他那边聚集了青奴十几万主力骑兵,压力之大可以想象。”
尚修竹等人都知道勒马河谷外平内险,三万人马被十几万大军包围,想要突围难于登天,但这话哪敢随便乱说?连忙岔开话题,请示道:“将军,回程走哪条路?”
张崇义摇头苦笑道:“现在走哪条路都没有区别,不管勒马河谷战役结果如何,肯定已经宣告结束。
青奴十几万大军无论胜败,铁定会挥师围堵我们这几路人马。走勒马河北岸也好,走大雁山北麓也好,都会遭遇到他们。”
向烈人如其名,性格刚烈,慷慨激昂道:“将军不必担心。
我们这一趟赚翻了,早就连利息都收回来了。多活一天都是赚的,多杀一个也是赚的。
依我看不用多想,沿着勒马河轰轰烈烈杀奔回去,就算是战死沙场,也把那些蛮夷吓的心胆皆裂。”
尚修竹冷冷地瞪着他:“你是想让小将军陪你赴死么?
小将军乃千金之躯,我等深受大将军栽培之恩,你就是这样报答大将军的?”
向烈刚想反驳:“小将军乃热血男儿,岂会以生死为念?”
猛地想起勒马河谷战事惨烈,张崇忠极有可能壮烈殉难,若是张崇义也在此处战死,镇北大将军一战痛失二子,他们这些吃张家饭的将领岂不是无地自容?
一百多年来,张家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每代子孙都要身先士卒,带兵冲锋陷阵,一大半儿郎战死沙场,这是张家摆脱不了的宿命,也是张家长盛不衰的底气。
尚修竹等人静静看着张崇义,等待他发号施令。
其他人的心思跟尚烈相似,想着昨晚早就杀够本了,接下来赢得都是利息。
但作为张道冲大将军提拔起来的将领,他们都暗自对天发誓,哪怕是把两千八百骑拼的精光,也要把张崇义活生生护送回去。
张崇义想的却是,怎样才能把这些幽州儿郎安然无恙带回家去。
六千骑出幽州,战死三千二百,剩下的两千八百不能再死了。
他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在跟尚修竹向烈商议,轻声道:“回程走大雁山北麓风险最大,别看北麓行军较为隐蔽,但此战过后,青奴定会派兵堵截,那边容易遭到伏击。
走勒马河北岸目标较大,容易被沿途的骑兵牧民盯梢,很难隐蔽行踪,可以说各有优劣。
但我觉得还是走勒马河畔相对较好,一来地势平坦,水源充足,二来路程较近,六七天就可以回到蜂腰山口,三是沿途视野广阔。
即便是遇到大军挡路,还有回旋余地,可以选择或战或逃,不至于突然陷入重兵埋伏,逃无可逃。”
众人大声道:“谨遵将军将令。”
两大骑兵司马传下号令,大军沿着勒马河北岸班师。
如今的形势与来时不同,敌暗我明,没有秘密可言,保存人马体力迎战才是首要之务,因此不急于纵马奔驰,众人勒马缓缓而行。
少女非格受伤极重,一直气若游丝,至今昏迷未醒,张崇义便与她共乘一马,将她抱在怀里,每隔半个时辰就给她输送内力,替她疗伤续命。
她既然是青奴的公主,不管是大汗莫图的女儿,还是左贤王的女儿,都足以成为他们的护身符,关键时刻或许会令青奴人投鼠忌器。
昨晚两大高手的内力对撞,对她造成了极大伤害,若非张崇义及时用内力护住她的性命,她早就香消玉殒,化作草场里的焦尸。
经过几个时辰的休养,总算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小命,天黑时悠然苏醒,四肢软绵绵提不起劲,有气无力趴在张崇义怀里。
她醒来第一件事就说口渴,细声细气道:“水!”这次说的却是汉人话。
张崇义惊喜道:“你会说汉人话?”连忙拿出水壶喂她喝水。
非格嘴巴极小,那水流出水壶后,着实是冰冷刺骨,冻得她全吐出来,有气无力道:“好冷,喝不下!”
张崇义不由一怔,束手无措道:“那可怎么办?行军途中可没有热水给你喝。”
向烈骑马紧随在后,闻言使促狭道:“将军,你太不解风情了,你把水倒进自己嘴里,用体温热一热,再嘴对嘴喂给她,就不会冻着了。”
众骑哄然大笑。
张崇义近日与妻妾丫鬟连番胡闹,已不是当初那个懵懂少年,脸皮练得厚如城墙,情知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便端起水壶仰脖子抿了口水,准备送进非格嘴里。
非格娇羞不已,吓得扭头躲避,张崇义哪里管她愿不愿意,右手拧开她的嘴巴,小心翼翼喂进去,唯恐她会吐出来,狠狠地吻住她苍白的嘴唇。
非格气得差点昏死过去,好歹是把这口水喝进腹中。
张崇义故技重施,继续给她喂水,一口气灌了十几口。
非格倒是个典型的青奴女子,天性就是乐天知命,知道抗议无用,渐渐地千依百顺,不作无谓挣扎。
青奴民风野蛮彪悍,部落之间交战时,有时候打不过对方,男人都会逃之夭夭,留下女人沦为敌人的战利品。
等到己方力量强大时击败敌人,再把女人抢回来,即便是女人怀了敌人的子女也不离不弃。
众人瞧着有趣,不停地鼓噪呐喊,称赞小将军够男人。
张崇义轻声道:“你叫什么名字?他们为什么叫你公主?”
少女用熟练的汉话小声道:“我叫菲诺,是左贤王阿尔托的孙女。你为什么不杀我?”
张崇义摸着她娇俏脸蛋,笑嘻嘻道:“这么可爱的小美人,我怎么舍得杀你呢?”
向烈大声嚷嚷道:“菲诺公主,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家小将军,要不是他英雄救美,拼命把你从火海里救出来,你就被大火烤熟了,被烤的里焦外嫩的小美人,不知还美不美的起来?”
张崇义刚输了一股真气给她,菲诺此刻精神恢复一些,轻嗔薄怒地仰视着张崇义道:“明明是你们来草原上放火杀人,还好意思在这里邀功,真是厚颜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