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莫秋水一直光吃菜园里的蔬菜,想到镇上去买一些肉来打打牙祭。
一路上,海风村里的人见到莫秋水,都微笑着和他打招呼。
“秋水,这是准备到镇上去?有空和我去帮一下忙,我家地里水稻苗可比草高,不害怕搞错。”
对于村里人的说笑,莫秋水总是一笑了之。
不懂就是不懂,没有必要去掩盖,也不怕别人说笑。
等他到了镇上,这里的人就比较多。
各类店铺不少,街边摆摊的更多。
有一些卖菜的,卖水果的,还有一些卖海货的,摊位一个连着一个。
叫喊声、讨价还价声连成一片,确实相当繁华。
莫秋水东瞧瞧西看看,心情一时之间大好。
这可比在家中闷着看书、学艺要轻松许多。
但是,他想到同门的那五位师姐,立刻就显得紧迫起来。
他可不想永远被别人瞧不起。
正在他闲逛的时候,远远的看到好似卖肉的店前,围了很多村民,不停指点议论着。
好奇心之下,莫秋水也走过去,通过人缝向里边张望一下。
在肉铺的门口一侧,矗立着一个大铁笼子,笼子里关着一只灰青色狗,远看好似一只青狼。
铁笼旁边,放着一个竹篮子,里面装着两只杂色小狗。
这两只小狗刚出生没有多久,眼睛还没有睁开,不时低声叫上两声。
莫秋水一眼就识出那是只狼青背,怎么回事?
这狗可是不错,看家护院绝对是一把好手,怎么摆到了肉铺跟前?
这是要卖狗肉的节奏?谁这么忍心抛弃它们?
顿时,引起了莫秋水的好奇心,一定要搞明白。
怀着不懂就问的态度,莫秋水见到前面站着五六十岁一个胖大叔,轻轻拍拍他肩膀。
“大叔,那狗是谁家的狗?怎么摆到肉铺子跟前?”
前面胖大叔连头都没有转,随口说道。
“那是韩老六的狗,他们一家去了魔都市里。”
“大叔,那只狗这是没有人要了吗?”
“怎么没人要,这么好的狗怎么会没人要。”
胖大叔说着话,突然之间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莫秋水,立马瞪大了眼睛。
“啊,你是不是叫莫秋水?萧神医的徒弟?”
莫秋水见被胖大叔认出,连忙点点头。
“是的,大叔,我叫莫秋水。”
胖大叔连忙转过身来,脸上挂着笑容,脸上的皱褶都笑开了花。
“秋水,不要怪大树眼拙,刚刚光注意前面,那么好的一条狗就要宰了吃肉,多可惜。”
“大叔,你也说是那条好狗,怎么会宰了吃肉?”
“嗨,不用提了,韩老六把这条狗送给他弟弟,就是那个肉铺的掌柜。结果这条狗总是偷肉吃,一气之下就要杀了吃肉,这不被众人拦住了吗?”
莫秋水向着铺子里看去。
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站在肉铺里,满脸通红,气呼呼的面对着外面的村民,却不走出来。
估计他说不过村民,也知道理亏,不敢正面面对围观的人。
肉铺里的人叫韩小七,因为哥哥一家去魔都市里,将狗送给了他,他也就收留下来。
但是,他哪里想到这条狗经常偷肉吃,就想宰杀掉。
可是就在准备宰杀之前,却被前来买肉的村民发现,围上了观众。
现在也没办法再宰杀,只能关在笼子里。
如今,门外围了很多村民,就连生意都受了影响。
莫秋水看看那条青背犬,杀了吃肉实在可惜。
突然,他转头看向那两只小狗,再看看大狗消瘦的身影,立马明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