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争发现,江辰比他想象中还要野心勃勃。
他似乎想在电影方面成就一番事业。
电影不是那么好搞的。
拍过电影的徐争深知这一点。
拍出来的题材不受观众喜欢,票房会跌破预期。
甚至只有几百万,几千万票房,连投资成本都收不回。
“你的确很有商业思维。”
“只是我想知道,你找谁投资?”
除非江辰找到大资本,否则他不会拍。
票房低不低无所谓,只要片酬到位就行。
而高额片酬只有雄厚资产的大资本给得起。
江辰:“我啊!”
徐争:“你?你有钱?”
这个回答,不仅徐争懵逼,在场明星都懵逼。
知道江辰有野心,但是也没必要打脸充胖子吧?
他不是刚出道的歌手么?有这么多钱?
还是他真有背景?
江辰:“没有。”
徐争:“没有你说个屁啊!”
江辰:“只要你能让我赊账,我就有能力拍出这部电影。”
《我不是药神》片酬最高就是徐争。
其它主演都是三线以下小明星,要不了太高片酬。
把徐争摆平,就胜利一半了。
徐争就知道江辰不安好心。
“你小子,还想我免费给你拍戏?”
“门都没有!”
他改变对江辰的态度,不意味着他什么都让着江辰。
涉及利益的事情,一分都不能少。
江辰:“不是免费,是先赊账,等票房出来后,再给你。”
徐争:“万一票房低,你赖账怎么办?”
江辰:“绝不赖账,我可以和你签合同!”
徐争:“你确定?”
有合同的话,就有法律效应。
有法律效应,就能追回片酬。
江辰:“我确定。”
徐争:“如果你没能力偿还怎么办?”
江辰:“我的歌都是我写的,现在我已经赚了几百万;半年后,我绝对有能力还清你的片酬。”
江辰不到一个月就赚了几百万。
这赚钱速度确实可以。
半年也有几千万了。
还清他片酬不成问题。
徐争:“你的歌真是你写的?”
江辰:“你可以上网查。”
掏出手机,查了一下,发现真是如此。
犹豫片刻,咬咬牙,徐争选择拼一把。
不为片酬,也得为普通老百姓着想。
“行,可以签合同的话,我给你一个面子。”
江辰:“那咱们合作愉快。”
徐争与之握手:“合作愉快。”
而后询问:“找哪个影视公司来拍?”
江辰:“江氏传媒!”
徐争傻眼。
“江氏传媒?”
“什么传媒公司?怎么从未听过?”
“你不会告诉我,是你开的公司吧?”
江辰:“不是!”
徐争拍了拍胸口:“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你开的呢。”
江辰:“是我准备开的。”
徐争:“我擦,你真想坑死我啊?”
连公司都没成立,连资金都没筹备好,连拍摄团队都没有组建,这不纯纯欺骗人么?
江辰越来越不靠谱了。
江辰:“我这是在帮你,拍这部电影,你会受益终身!”
徐争:“八字还没有一撇呢,还受益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