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总啊!最近哪里发财呢?”一个有些大舌头的声音正在和高升通着电话,“我可是来魔都了,以后少不得我们要多多联络了。”。
“马总这是要来大陆发展了?”此刻的高升可谓是意气风发,身旁七十多个嫩模,此刻正在他新修的大泳池里嬉戏。
“是啊!我的一个老朋友,邀请我过来,说是有一些新的机会,以后的天空也会不一样的,我现在就跟他混。”
那马总叫马德智,原本是个香江岛的小商人,八十年代曾在魔都做过外贸,那时候和摆地摊的高升,有过不少交集。
说是外贸,其实马德智做的就是从香江岛收淘汰的二手衣服,卖给那时候的大陆小商贩,而高升就是其中一个,他从马德智手里买下来,摆地摊卖这些衣服。
正是由于从马德智手中接手二手衣服,让高升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那是一件牛仔夹克,高升从口袋里翻出来一万港币,从此走上了幸福之路,那个时代一个月30纳圆的工资,一万港币都够一户人家过一辈子了。
可是高升兵没有因为拿到巨款就松懈,而是用这笔钱巡回在各地,买了大量的彩票,结果狗屎运爆棚,中了四十多辆大卡车,瞬间组起了车队,跑起了运输。
俩人的感情很深,因为那时候马德智没少蒙骗高升,这也是高升有钱后去了一趟香江才知道的,马德智卖给他的东西几乎就是香江的破烂,根本不值什么钱,也明白了无商不奸的道理,再后来两个人就开始了互相合伙欺骗其他人的生意。
马德智来了,高升可是十余年没见他了,没想到他还会回来。
“我那位大哥,明天在哗厅宾馆设宴,你来,我给你介绍几个好朋友,都是魔都的能人,以后少不得对你有帮助!”马德智么多废话,“晚上8点半,你记得来!”
挂断电话,高升心中充满了疑惑,这马德智顶多算是个不入流的家伙,他的大哥能有什么意思,充其量也就比过去的自己强那么一点点吧,不过自己还是答应去看一看,毕竟此刻他可是实打实的“大哥”,资产好几十元钱,到时候给马德智和他的那位大哥上上一课,想想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