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崔恒达案件,一审在中院开庭,当天,几乎所有的处级领导、支行行长都被要求前往参观学习。作为法律专干,梓涵也有幸混入处级领导队伍进行观摩学习。其实,好奇心是他最想去观摩的驱动力,对于审判这种事情,他其实并不感兴趣。
鉴于他毕业前在检察院经济检察科实习的两个多月,尤其对于检察院办案的流程非常熟悉,但是身边的人发生了这种案件,实在是让人有些好奇。
梓涵甚至还幻想,开庭的时候见到崔恒达,一定要向他要回借自己的“尼康F90X”说明书,因为崔恒达之前也准备买这个相机,梓涵就贱兮兮地将说明书给他看,没想到他竟然出事了。最近照相的时候,梓涵对于相机的一些功能有些搞不清楚,非常想看看说明书,看样子肯定是没戏了。
大家坐好后,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将BP机、手机全部关闭,并且规定未经许可不允许随意走动、不允许发出声响。
梓涵找崔恒达要说明书肯定是白瞎了,因为那种氛围十分压抑,让人有些害怕,借他个胆也不敢走上前去。
崔恒达还没有到,后排传来手机的声音,是长安支行的李志军的手机响了。大家用惊异的眼光望去,这位李行长可能在长安县做官太久了,竟然接起电话,在安排什么。审判长愤怒地厉声喝斥:“立刻把手机关了!”然而,李行长有重要的公务,也许是哪位重要的领导让他无法挂了电话。
根本就不用第二次制止,两名法警走过来,架起李行长就拖出法庭,同时把他的手机挂了,李行长还想说:“我自己出走去……”但不容分说,法警几乎要采取押解犯人的手段了,愤怒的李行长脸色煞白,坐在下面的处长、支行行长们大气不敢出,这种杀鸡儆猴的场景太有戏剧感了,以至于梓涵都产生了疑惑:是不是李行长配合法庭演的一出好戏?
崔恒达案子的代理律师是当时着名的许小平,在手提电脑尚未普及之时,他的女助手拿了一台,并在法庭审理时候展现在大家面前,让大家觉得高大上了许多,甚是感慨刑辩律师的厉害之处。可惜,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对于律师毫不客气,感觉开庭审理崔恒达的时候连律师一并教训了一顿,明显对于律师的高光行头表现出羡慕嫉妒恨,而且不加掩饰批评律师不要虚张声势。
崔恒达最后还是被判无罪释放了,虽然在看守所里呆了很长时间,估计在里面也受了不少苦。他原本清瘦潇洒的大高个,出来后看上去感觉面容憔悴,眼窝深陷,后来就不知去处了。
梓涵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能继续留在银行工作,因为无罪释放说明他就是没有问题,当然,法律层面的无罪和银行内部的认为,可能还是有些差别的,或者他自己觉得羞于继续在单位呆下去,或者其他什么原因。
这让梓涵想起了营业部批斗会上面那个声泪俱下作检讨的崔恒达,和那个满不在乎把梓涵逗乐的沙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