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刘行长几乎要发火了,看得出,他非常愤怒。
调整了一下情绪,梓涵缓缓地说:我觉得尽快给总行写情况说明是对的,但是,您不能写检讨,更不能在书面文件里出现“我疏于管理”,或者“我要承担主要责任”这种字句!
“为什么?”刘行长摘下老花镜,盯着梓涵看。
“一人死亡,八人受伤,目前还不知道其他消防队员伤势如何,这个事情,您和牛书记都是责任人之一,但是,如果您把责任全部揽到您自己身上,即使今后责任认定为其他人,人家都可能拿着您给总行写的东西,往您身上推责任!”
“您和牛书记可能不知道,这个事情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故,可能是涉及刑事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责任人是要坐牢的!”
刘行长突然有些如梦初醒,立刻给办公室主任打电话:“我那个检讨先不写了,给总行的情况说明不是已经发过去了吗?你们看看总行的回复,有的话,及时通知我。”
“我觉得,这个事情,还有包括今后所有出去的涉及这个事情的文件,最好让律师们看看,在法律上把把关,我现在就通知三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我们省行的常年法律顾问,让他们过来给您把把关。”
梓涵觉得,也许他说的话未必权威,让老齐、齐老师和老谭过来,集思广益,也许对这个事情的分析、结论更有把握。
还有两天就过春节了,不知道这几位在不在,梓涵就赶紧给他们打电话。
中午,几位律师都到了,在行长会议室,梓涵和李主任、卫东还有刘行长、牛书记一起,针对刘行长的“检讨书”展开讨论。
无一例外,三位资深律师都不同意刘行长写检讨。
齐老师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理方面分析这个罪的构成要件,承担罪责的可能,以及责任人的范围。老谭从一些司法实践谈了他对这个事情的看法,由于他担任了一些政府公共事务公司的法律顾问,所以对于这种事情了解的更多,他又掌握有实际案例,所以引经据典,听起来让人十分信服。老齐虽然泛泛而谈,但也是言之有据。
之前,由于梓涵把这个事情电话里告诉了他们,也要求他们多准备一些资料,所以经他们一说,刘行长、牛书记对于一致的结论十分满意。
“以后办公室发文件,一定要经过法律部的审核,不,还要让律师们把把关!”刘行长最后拍板,“检讨书”的事情被搁置了。
出来后,老谭随着梓涵一同进了他办公室:“你这样做有些不妥,我看,刘行长让法律部把关,这样,人家办公室主任会不会不高兴啊?”
这是善意的提醒,办公室是伺候各位行领导的部门,本来事情就非常繁杂,这时候又跳出一个能不够的“婆婆”,多遭人恨啊?
可是,如果不这样提醒行长,万一这个事情被追究责任,刘行长不是主动把枷锁往自己脖子上套吗?作为专业部门的负责人,梓涵没有及时提醒,今后出现了问题,甚至假如出现行领导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的情况,那不是更难堪吗?
算了,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