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书记”探问话中有话,“发廊妹”逢迎曲意挑逗。
真个是“哥有情来妹有意”,省委书记的头非“郑四妹”不理。
当然,那时候的袁方仁还有些分寸,没有马上和这位小姐“共蹈爱河”。
但是令他想不到的是,其实这位漂亮小姐早已有了家室,不仅有了家室,而且外面还有别的男人。
事实上,在袁方仁之前,早已有一位老板——贵州某某装饰公司的总经理陈某看中了她,而且成了她的姘夫。
从第二年,也就是1994年开始,郑某与袁方仁的关系开始热乎起来,最终突破底线,不可自拔。
1998年,刘方仁利用关系,将郑调到了贵阳市商业银行工作。
郑某的姘夫不但不吃醋,还乐此不疲地为袁方仁安排幽会场所,袁方仁虽不知道陈某曾是郑某的姘夫,但从他鞍前马后的表现来看,知道他是个“识时务爱奉献”的“能人志士”。
于是决定要好好犒劳犒劳他。
陈某也不失时机地请郑某帮他“具体搞定”,让袁方仁出面打招呼,帮助揽些大型工程来。
就这样,一个省委书记颓然倒在了一个“发廊妹”的石榴裙下,并且还“长相厮守”,电话一个,大笔一挥,先后帮陈某承揽了贵阳某某大酒店和某某电信枢纽大楼等价值近亿元的装修工程。
曹云安排人抓捕了陈某。
陈某很配合地交待出了问题。
陈某也的确非常“懂事”,除了“荐让枕席”给袁方仁外,还“孝敬”了袁方仁5万元人民币和1.99万美元。
此外,为了“稳态地、持久地发展感情”,他还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时常到“袁书记”家走动,又是送钱,又是送物,先后送给袁方仁共7万元人民币。
就像丛福奎、李嘉廷等贪官一样,袁方仁的经济
问题都是由帮助贷款或借款并从中收取好处开始的。
1996年初,贵州某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刘某为获得贷款请袁方仁帮忙,袁方仁便给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领导打了电话,并通过其他方式要其帮助解决贷款问题。
终于,这个女老板一下子拿到了500万元贷款。此后,在袁方仁的“关照”下,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刘某将原6万平方米的建设面积增加到11万平方米……
黄金宝还交检举了另一个人,
那就是袁方仁的儿媳妇易某。
不知道袁方仁是否对女性一概比较“怜惜”,巡视组的调查表明,袁方仁任职期间也为其经商的儿媳妇易某一贯提供诸多便利,支持纵容其“放手经商”,放手倒卖工程项目,使其获利2180多万元。
目前,曹云已经通知了有关部门查扣袁方仁儿媳易某违纪违法款项2200多万元。有关犯罪细节正在进一步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