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电梯的旧时居民楼里,一个人搬运一小卡车的行李并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体力活。
不同于阴曹地府中我那无可匹敌的力量和战斗力,在现实世界里,我依旧是一个稍稍搬动重物就会气喘吁吁且只能独自进行的小角色。
这一小卡车的行李之中,其实旅行箱只有三个,拎包只有两个,并不沉重。沉重的行李在于那些个封闭起来的纸箱子,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一个独居女性的行李必然是远远多于一个独居男性的。
好不容易将所有的行李搬上了楼,并按照不同的类型规整好,已经汗流浃背。以自己的汗水给自己沐浴,就是这个形象。
诸事停毕,给自己充了个凉。
在整个过程中,我都没有发现季橙的身影,她应该是实在太过疲倦,在房间里倒头便睡了吧。
我留下了一个纸条,和一把钥匙,就出门上班去了。
原本今天是有许多商事合同的审核工作,因为要等待季橙行李的到来,我才推迟了上班的时间。
一下午,我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一字一句地审核着相关的合同。期间,当然有和客户的来回沟通与修改。
审核合同的内容并不简单。律师审核客户的合同,并不只是审核合同中可能出现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还要对所有的不利条款分门别类,做出相应轻重缓急,不同程度的评判。
作为合同一方的法律顾问,并非简单的将所有对客户不利的条文予以修改就算万事大吉了。客户聘请律师,是为了在成功达成商事合作的过程中尽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是为了自己没有任何的法律风险而最终导致合同行为的破裂。
在这个社会上,谁都不是傻子。商事合同中的风险如果某一方完全规避,那么必然转嫁到了对方的身上。
在这其中,就要对于合同的双方地位有明确的判断。如果是所谓的弱势方,当然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多一些的风险,以求合同的最终签订。
这样的避免当然就需要律师的把关。有时候是故意挑选一些可以承担风险的条款作为交换,尽力改变那些完全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条款变得更加合理。有时候,为了规避自己无法避免的法律风险,又不会得罪合同的起草方,只能故意将一些对己不利的条款模糊化,或者无效化。
当然,如果自己的客户是强势一方,那就方便的多了。
午饭也没吃,一直埋头工作,直至下班时间的到来也没有停止。
在留言中,我告知季橙我今天因为工作的原因,大概率是不会和她一起吃晚饭了。
夏天的夜晚来临的很慢,大约六点半左右,在天空依然明亮的情况下,我才离开了办公室,准备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