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历三十三年,忽有碑石自苍穹而降,宛如神迹显现于世。
此碑石非同寻常,其上刻有诸多图案,或花或鱼,或鸟或虫,栩栩如生,似在诉说着古老而神秘的传说。更有玄妙文字镌刻其间。
彼时,寇仙王正于人间历练,偶见碑石,观其玄之又玄,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悸动。坐于碑石之下,闭目沉思。
七七四十九日后,悟得诸多玄妙。
于是挥手搬运金、木、水、火、土、五行,转瞬间一柄巨剑直刺苍天,名曰:正仙。
又感玄妙文字横平竖直,又如剑锋一样锐利。
故,谓之正。
站在正义碑前,鲁珣的心思很重,他无法回答王富贵的问题,也知道证明莫使金不是凶手很简单。
但,这并不能解决问题,王富贵需要一位凶手向唐大人交差,证明七处还是那个雷厉风行的七处。唐大人不需要向谁交差,却在乎脸面。
因此,鲁珣需要交出一个凶手。在来的路上,又仔细回想了整个案发现场的细节,终于捋出了一些蛛丝马迹,再加上曹羊的记忆,结合那位绿色帽子高高戴的王大人的行事作风。
鲁珣脑海中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排除所有的不可能,那剩下的再不可能也是对的。
真相只有一个:王春王大人就是凶手。
据说正义碑前,所有的罪恶都无所遁形。
如果他猜错了,自然是万劫不复,如果是对的,凶手都伏法了,还要......啥自行车?
正仙鉴像这个世界一样,也有潜规则,不许以下犯上,是的,即使王春真的是凶手,揭露凶手的鲁迅也不会有鲜花和啪啪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