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来找杨梅,都是选择大白天。
他是个木匠,经常带来一些自制的东西,藤椅,摇篮,拨浪鼓。他每次都会抱一下尚在襁褓中的婴儿,逗得婴儿咯咯咯地笑。
杨梅看着达志抱着儿子的背影,感慨万千。
她多希望,这个人如果就是自己那个死去的丈夫,那该多好啊,一家人其乐融融。
可惜,这一幕,永远也不可能实现了。
当然,这也是杨梅稍纵即逝的想法。自己跟陈达志,根本不可能,他们可以说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这不是农村人城里人的区别,而是她有种隐隐的感觉,说不出道不明。
除了达志,村里的大娘们,也不缺古道热肠之人。她们都游说杨梅改嫁,说张三不在乎买一送一,李四能倒插门做牛做马,王五可以皮鞭滴蜡……
这一切,都被杨梅拒之千里。
曾经,丈夫是自己的一切,她只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就够了。
没有了男人,难道就没有生活下去的能力了?她决定要自立自强!
但在这一年多,她才明白,在农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还带着幼儿,要生存下去,谈何容易啊!
不要说如何田间劳作,就是家里有个什么东西坏了,都不知道如何是好。自己慢慢学也就罢了,万一有个什么急事,真没有个男人,比登天还难。这不,马六又来作死了。
有了上次的甜头,心理古怪的马六觉得他找到了人生的真谛。
那天早上,杨梅如往常一样,上了趟茅厕。她刚蹲了下来,就觉得皮皮一阵清凉,这才发现,茅厕门框下面的两块木板被卸掉了,她连忙提起裤子,站了起来,发现茅厕前不远处的番薯地里闪过一个身影。
“是哪个打靶鬼!出来!”杨梅随手捡起了一个石头,朝着番薯地里扔去。
“哎呦!哎呦!”伴随着两声尖叫,陈达志踉踉跄跄地走了出来。
“怎么是你?”
”嫂子,怎么啦?我刚才远远见那个狗叼的马六匍匐在田坎上,还以为他偷挖番薯呢,想过去轰走他,没想到他跑的跟狗似的。”达志一遍说一遍摸着额头。还好,额头只是擦破了皮,轻伤而已。
“果然是他干的好事!”杨梅唉声叹气地嘀咕,然后头朝着茅厕点了点。
眼尖的达志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他恨得咬牙切齿,早知道刚刚就应该把马六拿下,就地正法。不过此时的他突然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两腿瞬间无力,差点倒在田唇上。
“你怎么了?没什么事吧?”杨梅见一直强壮的达志竟然如此表现,不免有点担心,毕竟是自己下的手,她走到达志身边,关切地问。
“没事,嫂子。就是点皮外伤!我这皮糙肉厚的,这有什么!”
“砸在额头上,就怕你脑震荡? “
“哪有那么严重?”
“不如,上我家敷点药吧?我家里有碘伏,洗下伤口。”杨梅这话倒也不假,她来自县城的人,家里确实是有这种玩意的。
“是什么东西?没有必要吧。涂点口水就好了!”
“口水?”杨梅顿时觉得一阵恶心,看着穿着拖鞋,挽着裤腿的陈达志,觉得他跟村里的其他男人没什么两样。她转过身子,把手掌凑到嘴前,却怎么也做不出来。
达志明白了过来,连忙道:“嫂子,你误会了,我自己来就行了。另外,这个给你拿回去逗逗小孩吧。”然后把他编织的一个稻草螳螂塞给了杨梅。
“还有呀,这门框我下午会过来修好。马六这个狗叼的,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他。”说完,他转身离去。
眼看达志就要远去。杨梅竟然一鼓作气,追了上去,对他说道:“达志,茅厕门我自己会修,不用麻烦你了。还有,你以后就少来我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