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乐并不是谭峰和黄丽亲生的。
亲生父母生了太多孩子,实在养不起。
据说他还有几个姐姐,出生一口奶都没来得及喝过便被卖掉了。
他三、四岁的时候便被亲人以“过继”的名义,“过继”给了谭峰和黄丽。
一切只因他比别的孩子显得更加愚笨一些,三四岁说话还说不清楚,亲生父母嫌弃他,早早地便托了人,说是想要帮他寻一个“好人家”。
过继费用,三千块。
那时的谭峰和黄丽,一个是矿场的技术员,另一个是矿场的安全员,这两个岗位在当年可是出了名的香饽饽,连送他去谭家的亲戚都说他是积了大德才能寻来这么好的父母。
他们工作稳定,婚姻幸福。
除了…没有孩子。
那时的医学技术并不发达,两个人身体查不出什么问题,可结婚多年无子便是最大的恶。
他们努力了数年无果,最终决定接受远房亲戚的提议,收养谭乐。
他们给他起名叫谭乐,因为有了他,这个家庭便有了欢乐。
谭乐很喜欢这个名字。
三、四岁的谭乐刚来谭家的时候,他过的还是很幸福的。
他开始像城里的孩子一样过生日,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去公园、去商场。
他吃了村子里村长家孩子才吃过的大白兔奶糖,也喝了城里娃娃都不怎么有口福喝过的北冰洋汽水儿。
逢年过节也不需要捡哥哥姐姐的旧衣服,他也会有自己的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更甭提他家里条件好,早早地便有了邻居家羡慕的冰箱、电视。
那时的他。
很幸福。
而这一切幸福,只持续到了他10岁。
那天他放学照旧回家,打开房门的时候便听见妈妈跟他说,“乐乐,你要有弟弟了。”
妈妈的脸上荡漾着慈爱的光辉,她小心翼翼地坐在沙发上,轻轻的护着自己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