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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烟花轻似梦

“令妹生辰,为何要选在我府上?”    皓月当空,陆夜雪白衣轻裘,信步走来,看见聚集在侯府门前的百戏团。    王朗之挠了挠头,“首先嘛,大冤枉你家是方圆百里之内景色最好的地方;其次,你家地势高,正好适合看月亮;最重要的是,只有到远山候府‘做客’,到时候长辈发现舍妹偷跑出来,才会卖你个薄面不责怪她。”    “你说的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陆夜雪揉了揉眉头。    “我妹子过生日,同喜!”王朗之嬉皮笑脸。    “侯爷没有妹妹,侯府平日里甚是冷清,二郎时常带来些热闹也是好的。”雷疆轻声说。    陆夜雪瞟了眼王朗之叫来的那群人,有喷火的、舞狮的、变戏法、说书的,基本上都是按照庙会的标准给召来的人。他十年没去过庙会,今天这损友干得好事,直接将庙会搬到他家来了。陆夜雪扭头就进了内院,嫌弃道:“王朗之,不许让你招来的人进来!”    “好好好!一会儿她们小姑娘过生辰,咱们就别凑热闹了,正好我还约了黎赪,今晚我带了好酒,不醉不归!”王朗之说着熟门熟路地跟上,走进了内院。    雷疆看着这一黑一白两道修长的人影,笑着摇了摇头。  --------------------------------------------------------------------------------------------------    砌下梨花一堆雪,月色正好,正是梨花如雪,月如霜。    黎赪来到远山侯府门前的时候,要不是这座山头就远山侯府一户人家,他定会以为自己走错了人家:    苍天呐,这哪里还是蟾宫一样清冷的远山候府,灯会现场还差不多!    黎赪跨进大门,脚步却是一停。只见十七岁的少女戴着家人给她定制的新头面,穿着一袭织银纱衣,朝着缓步走来的红衣青年挥手微笑。    少女举止温雅,润泽如玉,可眉眼却生得俏丽,皎洁得像是月亮,周身散发着盈盈微光,在一众韶龄闺阁之中尤为显眼。    瑰意身边的另一个小姑娘觉得黎赪生得俊美,他一进来就冲着他直笑,一脸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明媚。“小哥哥,你是来表演什么的呀?”    竟是将他当做杂耍艺人了。    “舞刀要不要看?”黎赪是个杀手,除了刀法精绝,委实没有其他特长。谁知小姑娘直摇头,说什么刚才王朗之在她们的要求下已经表演过剑法了,怪吓人的,一点也不好看。黎赪笑了笑:真该替江湖人扼腕,他们口中的“小书圣”在这里给一群小丫头片子表演从不在外展露的剑技,还惨遭嫌弃。    瑰意打量着眼前的红衣青年,同时看到了他广袖之下那把漆黑的刀,便拉走挡在他前面的少女,福了福身:“失礼了,家妹误以为郎君是大哥请来的艺人,若有冒犯,瑰意在此向郎君赔罪。郎君可是来找陆侯与大哥的?”    黎赪侧开目光,点了点头。原来她就是王朗之成日挂在嘴边的妹妹……一个外放豪爽,一个温润内敛,一个洒脱不羁,一个则彬彬有礼,从长相到气质,这对兄妹还真是天差地别。    瑰意眨了眨眼,做了“请”的手势,“他们已经在里面了,郎君请。”    走进内院,突然间,仿佛满场器乐之声、欢愉之声皆从他耳边流去,世界又回归了一片死寂。他那双原本懒散无聚的眼睛骤然聚焦在少女的眼上——如果这个姑娘知道在她生辰的这一夜将发生什么,会不会在将来每一年的生辰都做噩梦?    看到黎赪一直看着她不动,瑰意虽觉诧异,但并未草率表露,而是微微一笑,“传说生辰当日天上的神仙会降福缘给寿星,瑰意自认为之前的人生算得上是幸运,便在早先许愿时祈求将福缘分给今日前来赴宴的人。也愿郎君增一份福缘。敢问郎君,还有什么事吗?”    “没事。”黎赪低下头,眼神黯淡下来。“三月初七,我记下了。”    衣袖之下,他的食指焦躁地敲击着斩鸿刀,他一辈子都会记得今夜。    今夜,剑神陨落。  ------------------------------------------------------------------------------------------------------------------------    陆夜雪放下了酒壶,因为当一个人失去了喝酒的兴致,喝再多再好的酒都是白费。    雷疆浑浊的眼中迸发出一股冰寒的杀气,他缓缓说道:“敢刺杀六月雪的人,是天下第二大的笨蛋。”    往往这种时候,人们关心的不是为什么刺杀六月雪的人是笨蛋,而是天下第一大笨蛋是谁。    黎赪露出狐狸一般的笑容。只听雷疆接着道:“敢在我们三人眼皮子底下刺杀侯爷的人,是天下第一大笨蛋。”    “其实若是要我单独杀掉你们其中任何一个,我都是没有把握的,”黎赪缓缓说来像是在自谦,“恰恰是你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有了胜算。”    王朗之眸色渐冷——黎赪是他的朋友,他比他们更了解这个号称“温枕第一快刀”的杀手,他若说有胜算,那边已经是胜券在握了。王朗之“嚄”地站了起来,夺过陆夜雪的酒杯。    “王大浪还算有点了解我,知道我要杀六月雪是不可能直接用刀。”黎赪道。    王朗之的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总是清朗快乐的,不笑的时候,嘴角微微勾起,也是一副舒心的样子。这样的人若是愤怒了,反而更恐怖——因为那是你绝没有见过的样子。    只听黎赪叹了一口气,说道:“来不及了。”    “你为什么要接下杀死朋友的任务?”    黎赪摇了摇头,“哎呀哎呀,王大浪,这个先后顺序可搞错了。我是先接了杀六月雪的任务,再结交这个朋友的。”    温枕第一快刀其实杀人并不快,他每次杀人之前都要经过漫长的准备,才能保证真正动刀的那一刻,万无一失。    早在两年前,他就蓄意接近陆夜雪与王朗之了吗?雷疆听得瞠目结舌,紧张地看向面色惨白的陆夜雪。    黎赪:“任务已经完成了,告诉你们也无妨。两年前,我故意结交了小书圣,为的就是成为你们的朋友。我这个人比较懒,所以真正开始动手又拖到了两年之期的最后三个月。我知道六月雪久病成医,识便天下草药奇毒,寻常的下毒伎俩自怕在三尺之外就被他识破了。”    雷疆:“所以你便在这三个月中,分批在酒中下一点?不对,送入王府的每一杯酒,事先都会经由我检查,你又是如何下的毒!?”    黎赪:“这又回到我刚才说的了,只有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有胜算。”    陆夜雪只会毫不犹豫地接过一个人递来的酒,其他送进侯府的东西,皆会经过检查再交由雷疆手中,食物由雷疆尝过,物品由雷疆验过,最后再交由陆夜雪。    这两年来,黎赪认识的那个陆夜雪与传闻中那个年轻的剑神,既相似,又不同。他一方面孤傲,另一方面连对府上打扫茅房的下人都会给予尊重;他是强大的剑客,也是个发病时默默咽血的病人;他确实爱剑成痴,但他也喜欢逗猫、喝茶、种花、甚至发呆,他做任何一件事时都十分专注;他或许也像传说中那般孤独,但如果说这世上他至少有一个知己,那个人便是王朗之。    此刻,王朗之的春秋笔正对准了黎赪的咽喉,声音压抑着极大的愤怒:“把解药交出来!”    可毒就是毒,有解药的毒不配称为奇毒。    斩鸿刀出窍的时候,会发出好听的声音,像是鸟儿的鸣叫,又像是古琴的羽调,很难让人联想到刀剑,更让数不清的刀下亡魂难以预料这鸟鸣声竟是自己听到的最后一道声音。    王朗之的笔带了杀意,而黎赪的刀本来就是杀意。    带了杀意的绝顶高手,过招往往不会多。    或许一招,就够了。    谁想到,打破刀势笔锋的,是一把普普通通的剑。刀刃砍在剑上,笔尖落在剑上,这把剑顷刻间就碎成了数段碎铁片。    黎赪彻底睁开了他那双清澈得骗了无数人的眼睛,平日里的慵懒之气早已为一种森然的杀气替代。    “原来小书圣的《无相功》已达‘天外天’境,而以春秋笔代剑,也可以爆发出如是剑气。”    笔落,气收。    说出去很多江湖人都不会相信,其实陆夜雪的剑本来不是什么名剑,只不过因为握剑的人而成了一把名剑。剑若碎了,代表陆夜雪的内功……    王朗之深吸了一口气,“黎赪,告诉我解药在哪里。我王朗之可以答应你一个条件。同时,买主付你的酬金,我付你双倍的金条,若是担心名声受损,我便解决了你的雇主,让这单买卖从此烟消云散。还有你这条命,算是赠品。”     面对一个可以蛰伏两年伪装成你的朋友的人,晓之以情是不足以打动他的,他是一个杀手,能打动一个杀手的只有利益。    黎赪笑了,眼中却没有一丝笑意,“听起来我赚了。什么条件都可以?那我要你提着今上的脑袋来见我。”    王朗之皱了皱眉。    黎赪:“我要娶你妹妹。”    “做你娘的美梦!”    若是今日白天的黎赪,听完这句话,一定会好好嘲笑王朗之一番,可现在他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与他们斗嘴的朋友了。他说,“这个任务没有任何反悔的余地,我更没有解药。”    “草你奶奶的!畜生!”雷疆怒吼一声,白发冲冠,积攒了一个小周天的内里从他的厚掌中喷涌而出。作为昔日的嵩山派掌门,他的“天门问松掌”已大成,罡气冲天,这一掌若击中黎赪,黎赪的胸膛会在瞬间粉碎!    无数气流被定死在这个时空里,黎赪红衣飞扬,宛如修罗。    刹那间他的刀已出鞘!那把刀就像是幻化出了一千把刀,每一把刀上都安了眼睛,能看到无声无形的气流,又像是观音的千手,仿佛在同一时间就从八方四面斩断了全部的气流。    不过须臾,雷疆这一掌的内力已被尽数化去,而黎赪收起了刀,站在原地。他将刀从右手换到了左手,用右手掌心在衣服上蹭了蹭,这也是他使刀后一贯的的小动作。    雷疆震惊地看着眼前的青年,单凭内力他决不在黎赪之下,可这个冷血的杀手又是从哪里学来的这等诡异的武功?这种武功根本不需要正面与对手比拼内力,而是以接近极限的速度神奇地化解了对手的力。这个黎赪之前显然在掩藏了自己的真实实力,其真实武功决不在陆夜雪之下!    这是……音尘绝?陆夜雪只觉得胸口一阵痛,他得的病不宜激动,一旦心情起伏剧烈,就会猛烈地咳嗽起来。    雷疆立刻扶住他,心痛:“侯爷!”    陆夜雪叹:“大麻烦,这个名号本候还真没叫错。”    黎赪是王朗之的朋友,是王朗之将这个不明底细的杀手带来了陆夜雪的身边。如果陆夜雪出了事,他以死谢罪都不够。    “毒不在酒里,在酒壶上。”陆夜雪直起了背脊,脸色却比平常更苍白了几分。他拖了一身病,每年逢春,手上便会生疮龟裂,□□渗透进血液才让他中了这□□。黎赪在这两年中想必已然将他的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知晓他味觉灵敏,能够察觉出微乎其微的毒。所以才将毒涂在酒壶上,手上没破皮的王朗之将酒壶递给他没事,他接了却会中毒。    “很可惜,六月雪的手已经碰过了今天王朗之亲手交给他的酒壶,最后一重毒,刚刚完成。”    王朗之怒视黎赪,接下来五个字一个个都像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    我看走了眼。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手中已多了一只漆黑的笔,春秋笔。江湖上以笔为主兵器的人很少,就算是铁笔世家连家用的也是判官笔,习的是近身点穴功夫。可王朗之的笔并非用来打穴,他修习的武功则更接近于剑法。并非不知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只不过他喜欢笔胜过剑,便随性而为罢了。    黎赪飞身一跃,在半空中拔出了斩鸿刀,银色的刀锋,在月光下却泛着红光,宛如刀下亡魂散发出的血气。    “明明是一把从前有盛京第一刀之称的宝刀,却被这小贼糟蹋成了为舔血之物。”雷疆咬牙叹道。“侯爷,可要杀了黎赪?”    陆夜雪摇了摇头,“黎赪他还不必死。”    “那是否需要阻止王朗之?”    “我已没有剑来阻止他们了。但想来,刚才我的意思王朗之已明白。”陆夜雪注视着缠斗在一起的一黑一红的两个影子,眼中雾色一片。    夜渐凉,门外的歌舞声也渐渐弱了下来,天空中绽一朵瑰丽的烟花。    突然间,“咚咚咚”,扣门声。    门外传来少女温柔的嗓音。门内的杀意骤然消减,王朗之将笔收回了袖中,黎赪的刀也收回到了刀鞘。    瑰意进来的时候看到谁也没有在喝酒,四个男人个个都静默地站着,气氛仿佛将烟花都冻住了。    “你们……喝完酒了?”她察觉气氛不对,小心地开口,“喝完了的话,就抬头看看烟花吧。”    陆夜雪和雷疆都抬起了头,接着黎赪也仰望着夜空。王朗之却不看烟花,看着瑰意,竟一时有些鼻酸,硬是挤出一个笑脸,对她说道:“芳辰吉乐!”    然后陆夜雪也说了一句祝福。    随后是雷疆。    黎赪最后道:“愿姑娘……平安喜乐,一帆风顺。”    春秋笔在袖中微微颤抖,斩鸿剑的剑鞘隐隐发热。    “谢谢你们!”瑰意任然觉得气氛古怪。“刚刚瑰意听到里面有很大的声响,你们刚刚在做什么呀?怎么瑰意一进来,你们就都不说话了?”    “武功。”陆夜雪道。    “在切磋武功。”雷疆声音沙哑。    “是啊……切磋。”若真只是切磋,该多好。黎赪仰头望月。    今夜这些人,这些江湖人,都不愿点破少女烟花下的美梦。最后一发烟花升上夜空,开了一朵小小的橙花,又瞬间坠落,宛如人间的流星。    “我想,有朝一日,我的兄弟会站在顶峰……”王朗之扬起了下巴,似是自言自语,又似是宣誓承诺。“我会帮陆夜雪成为天下第一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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