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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时几歇

王朗之趴在案头,龙飞凤舞地写下了辞别的书信,乘着天刚蒙蒙亮,悄悄走向后门。    “王朗之!你小子想去哪里?”    背后传来的枫林子的声音教王朗之汗毛竖起,不由想起了少年时捉野鸡被师父逮住的情景,条件反射一般,站定了。枫林子上来就揪他的耳朵,好像在他眼里昨天那道圣旨和白宣了一样,卓朗之和王朗之浑然没有差别。    “林疯子!放手!我不和大队人马一道回皇城。书信就放在我的案上。”     “为何不和我们一道?”    “用鼻子想也知道,”王朗之一边解救自己的耳朵一边说,“现在我的人头不知在黑市上翻了几翻,回皇宫这一路是杀我最好的时机,要是跟着你们大张旗鼓地回去,等于给人当活靶子。”    “你那破鼻子顶哪门子用?”枫林子毫不客气地怼道,“都说了是大张旗鼓,一路上走官道,宿官府,谁敢明目张胆刺杀你?就算有不要命的,江湖上能胜我‘冰竹’者有几人?能破西风楼重重防卫者又有几人?”    “好师父,先别生气,”王朗之心疼地摸了摸自己被嫌弃的鼻子,“这次你先回去帮我到广陵接上王奎一起去皇城。到了皇城后,便可以见到师伯。而我暂时还有点事要做,我们直接皇城见。”  “一个月之后就是册封典礼,何事比这更重要?”    “有人绑架了瑰意让我一个人去救她。这件事只有我去做,不能出半点差池,当然比走过场的册封大典重要。”    “真是兄妹情深啊。”枫林子话锋一转,“王朗之,你当我是第一天认识你?你小子做事恨不得把每一步都算计好,要说你会像个愣头小子一样逞英雄,我才不信。”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多么脆弱啊——“没能保护好她是我的错,我必须亲自去找她回来,求她原谅我。再说了,林疯子你这种老光棍自然不懂,姑娘都喜欢英雄。”    “前提是活着的英雄。”    活着的英雄比短命的小人还要稀有。王朗之暗笑,他这师父口是心非,分明是担心他的安危,却不肯直说。    “小子,师父没打算拦你。就是提醒你一声,活得长一些,翠微谷的账我还替你记着。这笔账只接受一样东西来抵消——”    王朗之打断道:“我知道,要是我背叛当日在长城上立下的誓言,师父就替天行道,大义灭亲。”    “不,我要你的命何用?”枫林子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说,“我只接受你用‘太平盛世’抵债。不是不公平的条款换来的,不是一道长城封起来的,更不是少数人的‘太平’,而是真正的国泰民安,各司其职,正义大行其道的社会。”    “林疯子……”王朗之嬉皮笑脸地与枫林子勾肩搭背,“我就知道,这世上师父一定是最懂我的!”    枫林子一个侧身躲开了他扑来的手,随后飘然离去,青衣落拓。    “小子,皇城再会!”  -------------------------------------------------------------    自从那天夜里黎赪挟持瑰意离开了朔阳城后,两人奔波五日,最终落脚在了一处荒山里的堰塞湖边。    黎赪手法娴熟地在地上铺草堆造床铺、拾干柴生火、捉鱼烧烤。这里的荒山野湖难得清爽干净,气温适宜,而湖边长的蚊净香草则驱散了蚊虫,若是来踏青的,那这里一定是一个挑不出毛病的地方。    瑰意在被黎赪带走的前两天,一直闷闷不乐,几乎不吃黎赪给的东西,也不怎么搭理他,直到后来她也受不了自己无限低沉的心情了,她开始逐渐调整自己的心态,比如,她可以假设自己不是被绑,而是来游山玩水的。从游山玩水的角度看,有好山好水,有人打点好一切不需要她操心,而且黎赪还身怀各种野外生存的本事,做得一手好菜。    地上支起了一个简易木支架,下面放着一堆干柴,打着了火。火并不旺,黎赪将刚刚从堰塞湖中刺上来的活鱼用小刀片破开肚子清理掉内脏,再用树枝串好,搁在支架上烤。他全神贯注地翻转着鱼身,用最大的耐心慢慢焗烤。一边烤,一边在鱼皮上淋上麻油,很快,麻油浸入鲜鱼,香味一个劲地钻到了瑰意的鼻子里,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只见,黎赪又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摸出了一罐“五味粉”。他特质的“五味粉”兼备海盐的咸香、胡麻和辣子的辛香、香草和茴香的清新,洒在烤鱼上,要是放在酒席上也不知会羞煞多少酒楼名厨。  瑰意记得那一晚他使刀与三人交手的时候,身上还透着一股慵懒,可做菜的时候反而格外有耐心,也格外认真。    鱼烤好了。见瑰意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烤鱼,黎赪将烤鱼送出去,瑰意刚要下嘴,他忽然将烤鱼收了回来,让她咬了个空。    瑰意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双颊微微一红。    黎赪见状玩味一笑道:“瑰意你不能直接吃。”    瑰意问:“那应该怎么吃?”    黎赪慢条斯理地用手指撕下一条鱼肉,放在嘴边吹了吹,随后伸到瑰意唇边,“鱼肉要这样顺着纹理撕,才最鲜嫩。吃吧,不烫了。”    美食张口即来,瑰意却别过脸,伸手去接那鱼肉。    “来,我喂你。”黎赪捏住她的下巴,使得她的嘴微张,将鱼肉塞了进去。    瑰意咽下了鱼肉,杏目圆瞪,低喝一声:“黎赪,你离我远一些!”    “唷,还害羞呢?”黎赪懒洋洋地撕了一块鱼肉放进自己嘴里,含含糊糊地说:“我还是律兰成那会儿我们相处的时间,再加上这五日,孤男寡女同吃同眠,大小姐,你不会还想着什么名节吧?自打你决定离开王家,你在世人眼中就早已没有名节了,何必再别这样端着。”    瑰意气得抬高了声音:“无赖!”    黎赪一边给她喂鱼肉,一边说:“瑰意,堰塞湖到了。我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    瑰意一口咬在黎赪的手指上,冷冷看着他。“这样的处境,我还有选择的机会?”    “这一路上,除了不允许你逃之外,我处处让着你,尽量让你过得舒坦一些,你说这是什么处境?如果你落入那群人手中,你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羊入虎口……瑰意,你想远离纷争,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过安静的生活吗?”黎赪认真地注视着她,“只要你说‘想’,我们就立刻离开这里。我可以放弃这次的任务,我的刀将不再用来杀人,只用来守护你一个人。”    瑰意纵使再单纯,也听出了黎赪这句话的意思,这既是突如其来的表白,也是潜在的威胁,意思是如果她不答应,那么等待她的将是黎赪口中那个“任务”。    “如果我不想呢?你会继续利用我吗?”见到黎赪隐忍的眼神,瑰意已知道了答案。    “瑰意,我……”    他还没有说完,原本安静的湖边,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响,不一会儿,二人的周围就多了十数名大汉。    黎赪挡在瑰意身前,低声问:“我最后问你一次,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只要她点点头,黎赪就能将斩鸿刀朝向那些人——他的同伙。可瑰意一如他意料之中那样不信任他,简短而有力地说了一个“不”字。    黎赪离开了她的身边,对来者道:“她就是主上要的砝码,我已将她带到此地,你们按原计划行事。”    瑰意目送那一道红色的身影消失在青山中,心中莫名失落。初相识时,他是生日宴上神秘的红衣郎君;再见之时,她是王家三小姐而他化身“律兰成”,成为了她的未婚夫婿;之后他杀手的身法揭露,在她眼中,黎赪就是这三者的结合体,就像他的三个身份一样,无疑是个十足的矛盾体,温情与冷酷并存,慵懒的眼睛里写着深深的孤独。    生于深宅,长于闺阁的瑰意并不是个多疑的人,她也知道自己可能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可她总也改不掉这个习惯,舍不得让别人蒙受怀疑和猜忌。所以,刚才黎赪问她是去是留的时候,她是真的相信黎赪会带她离开,而她回答“不”的原因只不过是不愿离开所有认识她的人罢了。    黎赪毕竟是走了。    瑰意被那些人用麻绳绑了起来,用黑布蒙上眼睛,抗了起来。最后她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眼上的黑布被人粗暴地扯下,睁开眼时,正身处一座破庙之中。    这座破庙里摆着一座山神像。由于山村人普遍缺银子,又请不来手艺出众的匠人,故此山神像雕得都极为脱相。在昏暗的空气中,瑰意正对山神像,那双眼睛仿佛会动一般,死死盯着她。    而从黎赪手上接手她的那群人,看起来根本不像是训练有素的杀手,一把她放下来,就开始动手动脚。趁着给她松绳子的机会,好几个汉子都争先恐后地在她身上乱摸,折腾了好一会儿才将绳子松开,而那时候她的衣服也早已乱了。    “小娘衣服没穿好,咱给她整整……”    瑰意咬着嘴唇尽量不叫,一来是这里荒山野岭叫了也白叫,二来是这群人故意不堵她的嘴巴只怕是她叫了反而是逞了他们的心愿。    “哟,小娘怎么哭了?”一名莽汉伸出他的地藏王花臂,蹭了蹭瑰意的脸颊。    就算刚才黎赪没有在烤鱼上下软骨散,以她的武功也不可能逃离这里。瑰意软软地半躺在地上,心里一片死寂,生出绝望之意,眼泪止不住往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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