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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声

瑰意听到堰塞湖边传来的爆破声后,一颗心悬到了嗓子眼,顾不得遵从王朗之的嘱托,就立刻往回跑。快回到湖边时,迎面传来了王朗之的声音。    “瑰意!不要过去。”    瑰意停下脚步,刚想说什么,声音还没发出来,眼泪就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王朗之浑身湿淋淋的,嘴角却带着笑,一把抱起瑰意转了个圈。    “大哥,别……你受伤了,抱不动我的。”瑰意小声道。    “我受伤了也抱得动你。我们逃吧。”王朗之怎么都不撒手,抱着少女就往林子深处跑。    听到“逃”字,瑰意心头一紧。“大哥,方才那边发生了什么?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王朗之一边抱着她一边说:“方才我将玉玺丢进湖里,那些人就都像下饺子一样往湖里跳。然后,我的人在另一座山头用投石机投出火蒺藜,将岸上的人炸死大半,而下水的人都忙着找玉玺,我便趁机游上岸来找你了。”    “炸死大半?”瑰意眼眸一暗,纵然那些人想害他们性命,但这么多条人命须臾间归天,只让人生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那……黎赪他……”    “黎赪没死,”王朗之皱了皱眉,“他第一个随我跳进了湖里。如果不出差错的话,他应该也是那个抢到玉玺的人。”    听到黎赪没死,瑰意不知为何稍稍松了一口气,“对了,那‘玉玺’是何物?”    她虽是闺阁女子,但还不至于无知到不知道玉玺是什么。现在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再怎样都想不到王朗之会与皇家有关,更想不到他手中的那块玉玺真的是失踪多年的“大嵩受命之宝”。    王朗之突然感到十分紧张,他隐瞒了瑰意太多事,现在终是到了不得不一一向她说明的时候。  “其实那就是真的玉玺。”王朗之深吸一口气,“是孝宗,也就是我父亲传给我的……”    短短两句话让瑰意瞠目结舌,简直是她平生听过的最匪夷所思的话:本以为是父亲私生子的哥哥,竟然是孝宗之子、今上的亲侄、大嵩帝脉的正统传人!仔细算来,王朗之来到江南的时间恰好是陆帅最后一仗之后。当年陆帅北伐为的就是迎回帝后,陆家军在一场战役中全军覆没,天下人都以为这个计划以失败告终,没想到真实的结果是陆帅成功将一个皇子秘密接回了江南,由陆帅的副将王奎安顿在了普通的商户之家,隐姓埋名,从此世间多了一个叫做“王朗之”的江湖浪子。    “大……”一声“大哥”方要出口,瑰意硬生生吞了回去。“你说的都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玉玺对你、对大嵩何其重要!你又怎么能真的被那些人威胁带着玉玺来,还丢掉了那块玉玺……”    “瑰意,我说的是真的。今上已然下旨封我为‘晟王’。之前这么多年都没有向你坦白,是因为曝光我的身份必须天时地利人和,否则会给我和我身边的人带来杀身之祸。所以,瑰意,抱歉。”王朗之一改往日嬉笑随意的作风,郑重地向她道歉。    瑰意心乱如麻,和一向亲密的大哥再一起竟不知如何自处。“我、我受不起这个道歉。你快放我下来。”    王朗之不舍地将她放下道:“玉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意它的人赋予了它无上的价值,但于我来说,一块石头远不及我在意的人重要。如今玉玺被黎赪抢去,正在我计划之中,它能被赋予价值,我便能让它一文不值……”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瑰意忽然握住了他的手。    或许,在别人眼中,皇子的身份远胜私生子百倍。可瑰意却只觉得心疼,心疼他在北地受的屈辱,心疼他这么多年来永远以笑容面对朋友,更心疼他偏偏是大嵩的皇子。    大嵩的皇子,绝不是什么可以纵情享乐的身份,尤其是他这样无权无势的皇子,正处在一个进退两难的处境。进一步,他上位登基,便是受命于大嵩危难之际。大嵩的皇帝到了这几朝,没有一个活得顺心。先帝早年纵情诗画园艺,最后落入敌国,十年为囚,受尽屈辱;今上为藩王时也是手握兵权的一方贤王,征战沙场,声名远扬,后来成为皇帝后却不得不被敌军打得一路狼狈南逃,落定南都后一蹶不振,身体一下子变垮了。长城之外虎狼环绕,宛如在皇帝头上悬一把摇摇欲坠的刀,下一任登基的皇帝不仅一刻也不能放松警惕,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在史书上背上亡国的骂名。那退一步呢?他若不去争帝位,安心做一个藩王,那他的血统也无疑会是下一任皇帝心头的一根刺,必然有朝一日会将他铲除。    “如果你永远是王朗之该有多好……”永远做那个快乐的私生子,痛饮狂歌,逍遥度日,即便有麻烦找上门来,也可以潇潇洒洒地去解决,当做是生活中一点小调剂。    “瑰意,我还是我。我的脾气、信仰和抱负都没有变。”王朗之故意打趣道,“当然,不姓王有一点好处,那就是我不再是你的哥哥了。”    “啊?”    王朗之用力握住了她的手,笑而不语,牵着她加快脚步。    所谓万丈深渊,下去,也可以是前程万里。    “大……我们还逃什么?”如今不便再叫他大哥,瑰意一时不知改改口叫什么。    “我想避开来找我的人,和你单独呆一晚。”王朗之说起暧昧的话来依旧坦荡得很。    瑰意又无法控制地红了脸,顾左右而言他:“你受了伤,又浸了水,需要赶快让人医治。”    王朗之觉得有道理,于是说:“那不如瑰意帮我上药吧,这样我的伤口不会发炎,也不会痛。”    瑰意一想觉得不对,伤口上了药就不会发炎自然合理,但像王朗之这么怕疼的人,给他上药岂非一定会弄疼他?“为什么不会痛?”    王朗之一本正经地说:“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心里高兴就不会去想着痛了,二是我不会在你面前喊痛,我要脸。”    ……    天色渐晚,林间的视线变得很差。两人走了一阵,发现一座山中猎户搭的茅草棚,棚内纵然简陋,还算得上整洁,便打算在此落脚。瑰意将椅子上的灰尘掸去后,用留在桌上的打火石点起了半盏油灯,扶着王朗之坐下。    “把衣服脱了,露出你受伤的地方。”    王朗之看了她一眼,顿了顿,“你确定?”    本来瑰意就一心告诉自己只是上药,不要想太多,现在王朗之这幅意味深长的模样让她一下子就联想到了某些画面,顿时更羞了。    正在她出神的时候,王朗之已经将外衣全部脱好了。    “啊!”瑰意惊叫一声,捂住了自己的眼睛。“你伤口在后肩,脱半边上衣就好了,怎么全脱了!”  “是你叫我露出受伤的地方的啊。”王朗之将她的手掰开,“瑰意也别把师父我的武功想得太好了。那时候那么多高手围攻我一个人,就算我以震碎玉玺相威胁他们出手时有所忌惮,也不可能只受一处伤。”    瑰意睁开眼,愣住了。    他的胸前、手臂、大腿,皆流着血,每一处都称不上小伤。    王朗之被她难过的眼神看得心头一软,拿来衣服遮了遮,背过身去。    “大哥……”瑰意站了起来,指着王朗之的背,浑身颤抖。    王朗之以为她是担心自己受的伤,便笑着摆摆手,“没事,其实早先血已止住,只不过是水泡了后看起来可怕,其实伤得不深。”    瑰意走近,用手抚过他的背。“你怎么会有这么多旧疤?”    她本以为王朗之鼻子上那道疤已是极限了,可没想到他身上的旧疤每一道都更狰狞、更惨烈。  还记得以前王朗之从外面回来后,总是指着小小一道伤口和她哭疼,她以为他是个怕疼的人。这个怕疼的人,却有这么多伤疤——他受伤的时候疼吗?有人可以哭吗?    王朗之宽慰道:“我这人的体质比较容易留疤。其实也还好,瑰意,你要是见过那些抗金老兵的身体,缺胳膊少腿的,就知道我这根本没什么。”    “避重就轻。”瑰意小声嘀咕了一声,开始将王朗之随身携带的金疮药小心涂抹在他的几道伤口上。  涂药的时候,王朗之龇牙咧嘴,却目不转睛地看着瑰意。    “瑰意啊,你不会嫌我丑吧?”    “不嫌。”瑰意顺口说。    王朗之仿佛受了很大的打击,蔫蔫道:“我还以为瑰意会说‘不丑’。”    “……”    “其实,只要我穿好衣服不露出这些疤,再用易容膏把鼻子上那道遮一遮……”王朗之想想又补充了一个前提,“并且不站在陆夜雪身边,我应还是挺耐看的。”    瑰意被他给逗乐了,“噗嗤”一笑,手上一抖,压到了伤口上。    王朗之喊:“疼疼疼!”    “刚才是谁说要脸面不喊疼的?”    “等等,刚才喊的不算。”王朗之当场耍赖,随即英勇就义一般地抬起胳膊说,“不疼,一点也不疼,瑰意随便压!”    瑰意上好了药,背过身去撕下了自己中衣的袖子,替王朗之包扎好伤口,却见王朗之盯着她像是联想到了什么。    “大哥,现在只有我的中衣才相对干净。你、你先将就一下!”    王朗之看着她笑容宠溺。    瑰意这才想到自己没改过来习惯,还在叫他“大哥”。如今她已然知晓王朗之皇子的身份,那她再攀皇族的血亲关系便是大不敬。“殿下……”她刚一出口,就自己否定了,这样叫实在显得太生疏了。    王朗之:“你按照喜欢的叫,叫什么我都应。”    瑰意指了指门外,原来转眼间,天已经全黑了。浩渺夜空中先是星星点点,忽而夜中星陨如雨,直如落霞孤鹜,倏起倏落。    王朗之兴奋地喊道:“是星陨!”    油灯中所剩的油本就不多,这下全烧完了,屋内刹那归于黑暗。两人噤声,寂静的空气中,心跳如擂。    女孩子大多是怕黑的。可现在身处一片黑暗之中,瑰意却觉得分外安心,竟生出了几分倦意。    “阿潜。”    软绵的、温柔的声音。    王朗之有些受宠若惊。“哎?”    瑰意细长的食指极轻地抚过他鼻子上的伤疤,说:“刚才我其实一点也没有觉得你丑的意思。阿潜是我见过最耐看的人。”    王朗之喉结一动,沙哑着嗓子迫不及待问:“有多耐看?看一辈子,可看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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