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微尘自己倒没什么感觉,她上辈子就没动过钱这东西。甚至没有什么兴趣爱好。自然有人安排好生活起居。
这辈子家里虽然穷,可爹娘吃喝用上都尽量满足她,就连书都没断过——虽然是废品站的破书。
严格说起来,日子比上辈子还好。
精神和物质都富足的人,是不会在乎自己拥有的钱有多少的。
可陆建民夫妻也没想过用孩子的钱,这倒是让林白蔻刮目相看。
本来她就觉得这夫妻两个性格都好,这件事一出,那印象就更好了。
在这个大多数父母都认为孩子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连一分一毛的压岁钱都能“等你长大了再给你”的时代。
陆建民夫妻能这样做,真的可以说非常难得。
他们都是没上过学的普通人,却已经能看明白孩子和父母是分割的两部分而非整体。
这比绝大多数家长都难得。
林白蔻便去信给自己的老朋友们,去借一些纺织等方面的书籍来。
——相处下来她发现林昭笛在纺织、缝纫等方面都很有天赋。
哪怕是为了乖宝,她也想拉林昭笛一把。
更何况林昭笛本身就很讨人喜欢,两人相处得不错。
眨眼间就到了九月底。
天气转凉,林昭笛带着陆微尘进城。
为的是给刘舒怀送嫁装。
刘舒怀就是先前那个县城日报的编辑,在婚姻上跌了一跤又和青梅竹马修成正果的那位。
她在林昭笛这里定做了一身出嫁衣服一身行动方便的敬酒服和一身回门的常服。
林昭笛把衣服给了王彩香,王彩香去交衣服。
回来以后说:“那姑娘很喜欢,很合身,没什么需要改的。”
林昭笛笑着点头。
王彩香又道:“人家听说你要在县城住两天,就邀请咱俩参加婚礼——我看她不是作假,是真心邀请的。”
“娘,我也想去。”
陆微尘立刻说。
当然不是去吃瓜。
主要是想去……看看结婚有多热闹。
林昭笛一想,确实,孩子从出生到现在,都见过人家结婚呢。
便应下了。
婚礼就选在军区大院里。
时代原因,一切从简,但是还是很热闹的。
接亲也就一个新郎敲门的流程。
新郎把新娘抱着出来。
新郎宋城,一米八的大高个,穿笔挺的军装,黝黑的皮肤透出些激动的红晕,面容硬朗帅气。
刘舒怀不算矮了,一米六五。站在他面前仍然显得娇小,又兼之心情舒畅,一张白净的脸红扑扑的,娇艳如花。
旁边宋城那边参加婚礼的兵们纷纷叫道:“嫂子!”
声音洪亮,刘舒怀还没说什么,宋城自己先脸红了,窘迫地说了句:“赶紧去吃喜糖去!”
刘舒怀捂着嘴,笑了起来。
参加婚礼的大家哄堂大笑,纷纷鼓掌表示祝福。
宋城要把刘舒怀接到他分配的院子里,以后那就是他们的小家。
路程不远,他便抱着不撒手,迈腿阔步。
旁边的人们亦步亦趋地跟着,一路都讲些吉利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