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委任状
这个世上没有后悔药,薅羊毛的机会一经错过也不会再有。
不过好歹有十万两银子入账,席星辰内心的那一点点懊恼,很快便被银子赶到九霄云外,心情立刻好了起来:“好了,现在咱们可以谈谈正事了。”
王伯真闻言大惊,旋而大怒,用颤抖的手指着席星辰道:“你……好歹是墨家的行下行走,怎么可以不讲信用。”
席星辰笑道:“可别瞎说,我这个人童叟无欺,最讲信用了。”
“那你还……”
席星辰露出无奈的表情道:“一码归一码,刚才的十万两银子,是你花钱买命。但是我接下来要跟你谈的事,是新任宛县知县吴大人交代的。”
说着,席星辰将个火漆封印的信封递给王伯真,信封上写着县丞王伯真亲启的字样。
王伯真打开信封,信封里是一张委任状和一封吴志远亲笔书信。
当王伯真看到那张委任席星辰为宛县捕头的委任状时,他骂娘的心都有了。
捕头,也就是宛县所有捕快的头,这个官职看似很大,其实也就是一个没有入流的官。
捕快,其实是个下九流的职业,与戏子、走卒、脚夫、娼妓一个阶层,只要做了这个官,就连考功名都不准考,哪怕将来辞职不干了也不行。
严格地说,在知县还没到任前,作为县丞的王伯真,就是席星辰的顶头上司。
可是刚才,就在刚才,自己的属下,居然在理直气壮地在自己手里讹了十万两银子。
这事如果传出去,他王伯真也只能拔根屌丝吊死以谢天下了。
王伯真本想借着官威要席星辰将银子归还,但当他看到席星辰带着慈母笑地看着他的时候,那句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因为席星辰的这份委任状,由于宛县知县的大印还在县衙门,盖的是浔阳府的大印。
而且在吴志远写给王伯真的信上,明确写着委托席星辰全权负责剿匪事宜,如果敢于抗命者,席星辰可以便宜行事。
便宜行事,说得好听点,就是随机应变,相机行事。
说得直白些,那就是想干什么就是干什么,比如先斩后奏什么的……
要命的是,吴志远的这封信落款处,留的不是吴志远的私印,同样留的是浔阳府的大印。
王伯真为官这么多年,怎么也想不通,任命一个小县城的捕头,盖的居然是浔阳府的大印。
更让王伯真无语的是,吴志远写的一封私信,留的还是浔阳府的大印。
王伯真不禁想问,曾几何时,浔阳府的大盖就这么不值钱了吗?
无论王伯真承认不承认,认可不认可,有了这张委任状和那封信,席星辰在宛县就等于金袍加身,在吴志远没有到任,收回便宜行事这条命令之前,席星辰就可以在宛县就代表着吴志远行使他的权力,而且这事还得到了浔阳知府的认可。
正因为此,即便是借王伯真十个胆,也不敢要席星辰将钱还回去。
况且有十万两银子在席星辰手上,将来秋后算账,他也有一个说法。
当然,十万两银子送出去,再加上这张奇葩的捕头委任状,王伯真可以判定,席星辰至少现在不会杀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