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一看就知道,准是那女尸干的,吓得饿屎尿都下来了。还好这件事惊动了公安,公安把女尸和棺材带走后,饿才保住一条小命。然后,饿就搭着亲戚的车来了京城,想用这只孩换点钱回去娶个婆姨。整个事情就是这样,该说的,不该说的,饿全都说了。”
陆北辰笑着说:“你这鞋的来历还挺曲折离奇啊。”
李春来连忙追问:“老板,你刚才说的话可还算数?”
陆北辰点了点头:“当然算数,潘家园谁不知道我一言九鼎?”将一千块钱推到李春来面前:“鞋给我,钱拿走,出了这个门之后,咱们可就什么都不认了。”
李春来闻言大喜:“好得很,咱们甚都不认了。”
似是怕陆北辰反悔,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他便匆匆离去。
老胡捧着那只绣花鞋,一边打量,一边询问:“老陆,这鞋虽是行货,但我看来看去顶多也就值五六百,你居然花一千块收下来,莫非里面还有什么门道?”
陆北辰点头说:“这叫三寸金莲绣花香底鞋,花一千块都算捡漏了。”
“你看,这只鞋以绿缎子打底,上边用三色金线绣着牡丹花,鞋底则是以檀香木为料,中间还有夹层,里面可以装香料。从外观上看,应该是明代的东西。”
“我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陕西人,对当地的民俗颇为了解。就民俗来说,陕西女人裹小脚的不多,如果有必定是大户人家。综合来看,这鞋是很有来头的。”
老胡听罢,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对鉴宝方面极感兴趣,这些天一直都在恶补相关知识。
平素没事时,还会拉着陆北辰和大金牙当讲解,着实学到了不少干货。
陆北辰继续说:“还有,自唐代以来,世人皆以牡丹为贵。”
“普通百姓家,虽然也有在鞋上绣牡丹的,但肯定镶不起金线。另外,这花芯上还嵌有六颗小珠子,虽然不是太名贵,但整体的艺术价值上去了,藏家就看中这个。”
“最主要的是,这只鞋的主人是陕西的,自古陕西不尚裹脚的习俗,估计这只鞋的主人极有可能是外省调去的官员家眷,或者是大户豪门嫁过去的贵妇。”
“所以,这鞋很有收藏价值,少说也在五千到六千之间。”
“要是凑齐一对,价格估计还能往上翻四五翻。”
老胡闻言不由吃了一惊:“乖乖,居然有这么多门道,学到了。”
陆北辰又说:“其实,我真正看中的,是这只鞋的出处。”
老胡忙问:“这只鞋的出处有什么说道?”
陆北辰双目微眯,缓缓说道:“那李春来说他是从甘源沟来的。”
随即又换了一副凝肃的语气:“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