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去,隔着柜台,里面一个八字胡的掌柜慢悠悠的问道:“做什么来的?”
我将金簪拿出,想看看这掌柜眼力如何,再决定出手。
八字胡掌柜看了一眼金簪,眼睛倏得一下亮了,我心道:这人是见过好货的,这金簪子做工算不上精细,但仅凭上面那颗钳丝翡翠就值不少钱,而且那是京中最时兴的样式。
掌柜敛眉,故意端起了架子问道:“夫人这簪子你想当个什么价格?”
我伸出一根手指头,掌柜的幽幽说道:“十两啊?你这簪子算不上精细,不值....”
他话没说完,我直接说道:“一百两,少一分都不行。”
掌柜大惊,我眼疾手快立马将簪子抢回自己手上。
“仅这上面一颗翡翠都值千金,更别说这还是纯金打造,若是掌柜的掌不了眼,不如去请你们管事的出来,我来同他说话。”
掌柜见我态度不卑不亢,手里的货又确实俏手,在这种小地方实属罕见,估摸着我是个有身份的,不好拿捏,想了一会儿就让我稍等片刻,他去请示主家。
我握着这支簪子,心生感慨,这支金簪当年在相山上,刺过皇后坐骑,还刺伤过谢时垣,还有那水匪,每有危急时刻,它都保过自己命,就这么当了,还挺可惜的。
但没办法,我需要银钱生存。
很快,掌柜的去而复返,不仅人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布袋子,里面沉甸甸的装的都是银子。
他同我说:“我们主家说了,夫人这簪子值确实值这个价,这是一百两,还有票据,还请您收好。”
当我提着那包银子走出当铺的时候,怎么都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有了这一百两银子,基础的生活本金就够了。
小乞丐蹲在门外看着我从里面提出来一袋子沉甸甸的银子,眼睛都看直了。
“你...你当了什么东西,这么多钱?”
虽然他还是个孩子,但我很难相信一个在底层摸爬滚打的人性,若是他生了歹意,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交代在这了。
于是我编了一个瞎话。
我指了指身后的当铺,“这是我娘家屋里开的,只要我有难,亮明身份,就能支取银子,怎么样?你愿不愿意跟我做事?我给你佣钱!”
小乞丐一听到我说这当铺是我娘家屋里开的,信以为真,点头如捣蒜:“愿意愿意!姐姐你有事只管吩咐,小爷我万死不辞!”
我冷笑连连,之前还是婆娘长、婆娘短,这会子嘴甜开始叫姐姐了。
我给他一锭银子,让他去帮我买一匹马、一把匕首和若干干粮,剩下的还有钱就是给他的报酬。
小乞丐接过,像一阵风似的一溜烟没了。
我找了个布坊,将自己这一身衣服换下,买了一身男子的粗布麻衣,看着镜中的自己改头换面,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我身上的斗篷是蜀锦的皮子,穿在身上太招摇,我再次拿去当铺换了十两银子。
当小乞丐拿着我交代他买的东西,看到我穿着一身男装,惊讶的下巴都掉在地上。
我将匕首别在腰间,干粮挂在马身上,翻身上马,对他说:“剩下的钱全给你了,够付你请我吃的烧鸡和借宿一宿的费用。再见!”
说罢,我提缰夹马,朝前方奔了出去。
小乞丐愣着没缓过神,等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在我身后狂追,我已走远,只能隐约听到身后传来的叫骂声。
萍水相逢,恩钱两清,后会无期!
我骑着马儿从史家墩离开,一会儿功夫身后的市集就慢慢看不到了,我沿河而下,朝着心里的那个目的地前进。
在此之前,其实我是不知道去哪里的,这具身体不是我,江南也不是我家,天大地大,好像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但昨夜过后,我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我想去我曾经的故乡,小璟的故乡去看一看。既然我能重生回到以前,变成了邵筝,那这个时候的“我”还在吗?
按照时间推算,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早已出生,估计有几岁了,上一世懵懵懂懂活到十五岁,被卖进皇宫,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离开生活了十五年的村镇,我只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叫金河镇的地方,但金河镇属于哪个地方下辖,我却不清楚了。
读书识字之后,我有了大概的地理认知。
当年我娘带我到市集上卖给人牙子的时候,我跟随人牙子只坐了不到两天的马车就进了皇城,既然王朝迁都去了邺城,那按照距离来推算,金河镇应该距离邺城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