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辰轩只当是顾清华的恶趣味,努力笑着说:“放心,只要是你的要求,我都会做到。”
顾清华自然是知道他心有不甘,然而,他也知道,温水煮青蛙,急不得一时。
他用手指轻轻勾起墨辰轩的下巴,俯身落下一吻。
刚在山林间,又是青天白日,墨辰轩只以为顾清华又是在羞辱自己,即便被吻的很舒服,他对顾清华的好感度又下降了5,如今什么都没做,好感度已经变成了-25!
小6越是着急,顾清华越是淡定。
在墨辰轩诧异的惊呼声中,顾清华已然将他拦腰抱起,运起轻功飞身上马。
马鞍上垫着一层柔软的虎裘,叠了两层,正巧垫在墨辰轩的身下。
骏马上,一红一白,后方还驮着不大不小的包袱,以及一把长剑。
墨辰轩的马术极好,这是他第一次以这样的姿态坐在马前面,心里说不出的五味杂陈。
二人身体紧紧相贴。
顾清华一手从墨辰轩的腰后伸出拉着缰绳,另一手则是轻轻拍了拍马。
“红儿,走起!”
座下的马仿佛通晓顾清华的意思,踏着蹄儿,开始不紧不慢地奔跑。
墨辰轩靠着身后健壮的身躯,眼中充满了迷茫。
顾清华将墨辰轩搂在怀里,轻轻地问:“娘子为何总是喜欢穿一身红衣?”
墨辰轩本懒得搭理顾清华,只是一想到如今的势态,不情不愿道:“因为嗜血,我喜欢热乎乎的鲜血,你不觉得这种眼颜色很美吗?”你的血肯定更美。
然而,实际上。墨辰轩曾经最讨厌的就是红色,他认为红衣应该是女子才会喜爱的颜色。他身穿红衣只是要让自己时时刻刻都记得,那血流成河的仇。
后来他发现,穿着红衣还有一个好处,当他手染鲜血时,可以擦在衣衫上,如此他的手依旧白皙到不染纤尘。即便是自己流血,也不会让敌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