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办公室已是午夜了,林岚驾着车从办公楼下回家,到了家楼下,她坐在车里点了根烟,拿出手机看看社交软件上的热搜。
万琳和艾潼不在热搜第一位了,可前五十条热搜里依然有三五条属于她们,其中还有一条单独属于万琳,大概是热心网友去考了古,词条叫做“万琳 讲义气”,她点进去看了看,有一些当年比赛时的剪辑,有好几个舞台,万琳都主动把镜头让给了当时人气并不如她的艾潼。
这条博文下面,有近五万评论,上二十万的点赞,统统都在称赞万琳,口径统一的像是水军。
林岚放下手机,拿起手边的包下了车,朝着家里走去。
起初她之所以进乐路,就是因为乐路是小公司,老板很器重她,她进了乐路第一件事就是把万琳签到公司名下,她觉得万琳是公司的第一个艺人,所有资源都能堆给她,她起来,自然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可人算不如天算,那么些年了,乐路从一家小传媒做到了全国第三,她也从一个新手经纪人到了今天手上有两三个拿得出手的当红艺人,可万琳,不仅没有起色,堆叠了那么多资源之后,人气反而还不如当初才出道的时候了。
以至于一直放在她心里的计划,始终都没办法实现。
她原本想着,带万琳进了乐路,等万琳小有所成,她就带着万琳离开乐路,自立门户,工作室里谁也不签,就只有万琳一个艺人,所有工作人员都只服务她,因为只有那样……
万琳才有完完整整的自由度,不会被公司,乃至于被市场摆布。
没想到,这一等,就是十来年。
她过去甚至还想过,当万琳走上了正轨,功成名就的时候,她就退居幕后,做些自己喜欢的事,譬如写写剧本,排排话剧,再譬如……去相熟的剧组,寻觅个小角色,过一过演员的瘾。
走到单元门前,她站定了脚步,幕布似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圆的明月,宛如银盘般浑圆明亮,她忽然就想到了之前的那个夜里,在那条深不见底的小巷,那个穿着外卖外套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