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的于诺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儿,作为土财主的长公主,她总是穿着时尚的衣服,留着一头长发,一边听着随身听、一边吹着泡泡糖,一边看琼瑶写的小本书或是其他什么小说。
有很多人说她很迷人,只是我不怎么觉得,许是因为和周唯这个小美女光屁股一起长大的缘故,所以我对美女有点免疫。
也正是这种经意或不经意的对她的不在意,反而引起了她对我的兴趣。
起先,这种兴趣只限于各种找茬儿,直到有一次她被几个痞子围困,而身边的公子保镖落荒而逃急着找爸爸的时候,我的几块石头飞过去,改变了她对我的看法。
这种石头是老顾教我的,据说就是武侠小说里的“飞蝗石”。
以前,他总拿粉笔头打我,后来是黑板擦,再后来情况恶劣了,我发现他用了石头,而且奇准,打的也很疼,于是好奇粘上他,软磨硬泡学了这手功夫。
平日里可以打鸟,关键的时候可以打人。
因为这件事,好歹我算是成了于诺的恩人,我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在她问我“想要她怎么感谢时”,我让她以后必须对我好一点,最好毕恭毕敬的那种。
她楞了半天,实在想不通眼前这个斗法了大半年的男孩儿,现在嘴里所说的“好点”,是真的好,还是假的好,毕恭毕敬又是几个意思?
那一刻起,她有了一点小改变,我是后来才有知道的。
这个丫头从前的时候也挺泼辣,经常把头发一盘,找个铅笔插起来,然后足下生风,带着一群公子哥,在街头横来晃去,把自己弄的跟钵兰街十三妹似的。
她打架那不是盖的,我亲眼见过她和一个女生干仗,从教室的地上相互抓头发,干到了桌子上,又撕打到桌子下,最后一招九阴白骨爪,把对方直接打败。
从那次起,我再也不敢让她洗桌布,也悄悄的把之前在桌布上划好的那条线擦干净,我可不想自己年轻稚嫩的脸上留下半点她的爪子印。
她经常出入各种游戏厅和人家K街霸,或者是跑到台球厅飚球技,有时也叼根烟,但是不吸。
有的时候,她还跟电视剧里的小家碧玉一样,文静的不得了,让人看的有些心里发慌、头皮发麻,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她特别喜欢音乐和艺术,油画功底也不是一般的水平,把这两个东西与自己性子上的“野”一结合,就让她总能在各个场合里脱颖而出或者是展现的与众不同。
人家“野”时她文静的待着,人家老老实实的看书她在那里蹦迪。
她学习不好是有原因的,成天被县府的公子们围着,怎么能有心情学习?
最后跑进了职业高中,则是和爸妈谈判的结果,理由是想要早点上班。
对于于家来讲,长公主的未来很好安排,只要开心就好,不像那个少爷,必须要死啃书本,不读出个博士,绝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