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过后,青韵正式开启了大学生活。宿舍里的其他三个舍友和她都不在一个专业,虽然来自不同的省份,却相处得还算融洽。
大一课业不多,但是青韵几乎每天都来往于不同的教学楼,找着不同的教室上课。公选课的话她和沈慕淮是在一起上的。
每逢早八,青韵一下楼便会看到沈慕淮手里已经提好了早餐袋,两人没课的时间也会约着一起去图书馆或是咖啡厅。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约会和感情波折,有时候两台电脑,两杯咖啡,他们就能坐上一下午,虽然各自忙碌着自己的事,可心却都在对方身上。
有时候青韵看不明白的课程作业,沈慕淮也能帮得上忙,几句话就让人茅塞顿开。
大一的时候,沈慕淮通过编程制作了一款爆款软件,赚了不少的钱,等到了大二的时候,沈慕淮直接就在学校旁边买了一套大平层,带着青韵搬了进去。
沈家的房产不少,几乎都处于繁华又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京大不远处也有房子,不过都靠近地铁站,虽然交通方便,却不免有些喧闹。
况且沈慕淮和青韵都是喜欢清静的人。
而后面买的这套房子则是精心布置,几乎每一处都迎合了青韵的喜好。
两家父母得知两人同居了,也没怎么反对,只是嘱咐好两人做好安全措施。
大学期间,陆念淇时不时就会来京大找青韵一起约饭逛街,而沈慕淮和赵明修就在后面各自拎着包。
谁也没想到曾经散漫又骄矜的大少爷此刻会乖乖地陪着女朋友逛街,还懂事地拎着包,一句抱怨都没有,只是在一边轻轻笑着,唯一的不满大概就是还有两个电灯泡。
不过阿韵只是自己的。
她说过最喜欢自己了。
……
周五下午,青韵又去赴陆念淇的约,逛了很久,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回到了家,她脱下鞋后才感觉脚后跟竟被磨得有些疼了。
她弯起腿,然后看着伤口,又看看那双高跟鞋,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一定要扔掉它!
沈慕淮见状,直接从柜子里拿出柔软的小拖鞋给青韵穿上,然后直接将人横打抱起,放到沙发上坐好。
客厅里的抽屉放着医药箱,沈慕淮将青韵的脚放在腿上,然后取出医药箱里的棉签,蘸上碘酒轻轻涂在青韵脚后跟处的伤口处。
“嘶——”
那有些破了皮,青韵几乎是下意识地收腿,却又被一双大掌给按住了,动弹不得。
“乖,再忍忍。”
话毕,沈慕淮取出来一个创可贴给青韵小心地贴上,这才松开了手。
感觉到腿的自由,青韵将脚收了回来,踩到了客厅柔软的毛毯上。
沈慕淮无奈地笑了笑,蹲下身子,将拖鞋套在了青韵的脚上,一边问道:“晚上想吃什么,我去做。”
一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沈大少爷在两人同居后主动承担起做家务的活,做饭便是其中一项。
暑假的时候他忙完公司的事,有时间就往青韵家里跑,像是自己家一样,跟着张妈学做了不少青韵喜欢吃的菜,朝母知道了也是赞不绝口。
朝父看着也只觉得似曾相识,毕竟朝父当年就是这么追到朝母的,相貌好,家世好,有学识有能力,厨艺也不错,这才博得了美人芳心。
青韵想了想,然后挽着沈慕淮的手。
“糖醋小排,番茄牛腩煲~”
“嗯,再做一道白菜好不好?”
青韵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