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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老子抢狗的,除非饿死

这次柳兴过去,就是因为听说菜园子第一茬黄瓜能吃了,想要打点秋风。

“挺嫩的,让小德子以后拣嫩的摘,转送朕那里。”

大叔最近不怎么去地窖了,雨水越来越多,地窖里面并不好受。

“乖儿子,你把黄瓜全摘了,老子吃啥!!”大叔从墙后露出脑袋。

“自己种去,没看到我好多天没吃肉了吗。”

“切,威武雄壮都比你吃的好。真馋了,你不妨抢它们的。”大叔出主意。

“老子抢狗的,除非饿死,谁稀罕它们的鸡腿。”

第二天傍晚,陆文泽感觉昨天把话说早了。

“才人,那是威武雄壮的,不能抢,不能抢。”小德子护着狗粮,一点也不给面子。

“别他妈给我装,我不信你没偷吃过!!!老子跑了一天,饿都饿死了,不吃点肉怎么行!!”

“滚一边去,老子是主人,鸡骨头给你们。”陆文泽踢开两条狗,看见鸡腿眼睛都红了。

大叔趴墙头大笑,暗道柳兴太会折磨人。

萧红英吃一堑长一智,下定决心存钱,不能一遇到事就口袋里干干净净。

为了挣钱,萧红英开始钻研大周的人文风俗,感觉有些地方很奇葩。

比如女子的房事,有一个男夫的还好,有多个的就得排日子。换人时需要禁欲,怕将来不知道怀了谁的孩子。

如果不想禁欲,还得做各种安全措施,总体来说对血脉根源还是很重视的。毕竟男方娘家,不会支持没有自己血源的外孙女。

有些女子生活糜烂,最后孩子是谁的都是一笔糊涂账。

萧红英感觉还是现代社会的蓝星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不管是男权社会,还是女权社会,都是吃人的,丑陋的。

“唉,突然有些同情大周的男子了,好惨,厮男还能送人,陪客人侍寝。”萧红英摇头。

萧红英还是第一次听说,比侧室低一等的叫厮男,相当于蓝星古代的妾。

“虽然女子为尊,但男子花销更大,有钱人宠爱某个男夫,花钱如流水,还得从这方面下手。食色性也,旗袍得做,男人穿了,不得迷死这里的女人。”萧红英也犯愁,一方面没钱,一方面这里没有专利保护法,很容易被抄袭。

陆文泽被折腾的快疯了,抢了半个月威武雄壮的鸡腿,柳兴命人改成鸡骨头了。

“岳不群,你给陛下传个话,我认输。让我回冷宫,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啧啧,不硬气了,接着给我跑。”

岳不群汇报情况,柳兴得意的笑了笑。狗男人终于低头了,训练的也差不多了,那就饶了他吧。

“不群,隔三差五还得让他跑跑,万一他被人逮走真的会很麻烦。”

“陛下,万一他自己主动跑,或者配合对方逃,咱们做这么多努力岂不是帮了他?”

柳兴一愣,这狗男人不会这么干吧,不过也不是没可能。

“看紧萧郡主,陆文泽是风筝,萧红英就是线,把线攥在咱们手里,飞的再远咱们也能把他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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