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王主席分别后,小春让三舅舅找到律师,起草了一份股份协议。
双方各自出资五百五十万港币,股份各占50%,核对了没有问题后就签约了。
当然,是以三舅舅的个人名义签的。
以后小春有作品就与他们公司相谈价格,现在没法子列入去,只能看作品说话。
律师说的也中肯,都是看事实说话。
不过现在国内盗版问题非常严重,大家都是有点忐忑,不知道能不能盈利。
另外他们还需要在深圳找一间可以刻制唱片的工厂,尤其是可以刻制VCD的厂家,以后都是配套MTV发售。
合同签了,那样超越乐队就是自己人了,请他们吃顿便饭,让父亲他们认识一下大明星。
饭局上,王主席介绍众人跟乐队成员认识。大家年纪都不算很大,尤其三舅舅和三叔,父亲都是乐队的歌迷,很快就打成一片。
超越乐队几个成员,原本已经签了日本公司,想去日本发展。
突然香江本地冒出个公司,出手阔绰地把自己新签的合约买了。然后把他们几个带来了深圳,还请了音乐老师,让他们几个回炉深造,学作曲作词还有练习乐器。
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他们原本浮躁不安的心沉淀了下来,得益匪浅。
他们都觉得新老板很不错,没有像日本公司那样,还没有过去,已经为他们在日本安排了大量的工作,准备拼命压榨他们。
新公司是出钱出力让他们好好深造,很注重音乐培养,而不是靠乐队名声去挣快钱。
现在还认识了新老板和他的亲人,得知他们都是乐队的歌迷,不由得大为高兴,大家还相约明天去海边野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