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要不想让自己的家人太辛苦,当什么工人,都是老板。
黄婴儿说:“这好办,你买奴籍就行了,随便用。”
这个时代虽然不是奴隶社会,但是奴隶还是有的。一般是犯了罪的人,罪不至死的,犯罪被牵连的,有一些会被朝廷判了奴籍。也有自己卖自己的。没吃饭的本事,或者家里缺钱的,就把自己卖了奴籍。还有就是外国人被抓回来的。
你买了奴籍,他(她)就是你的物品,只要卖身契在你手里。你想怎么样都行。但不能轻易杀了,杀了朝廷会罚你款,误杀就少罚点,故意的就多罚点。
这年代的人到哪里都是需要路牌的,奴籍不能办路牌。所以连县城都出不去。想去哪必须得主人给办了详细的写明去留的路引才行,还有规定的时效。
私自走,规定时间没回来的。一律按私逃算。逮住了可以杀了也可以发配。
可以生孩子,生了还是奴籍,除非请求主人,付出一定的代价换取平民籍。
奴籍唯一的翻身希望就是伺候好主。然后主人会出面去户部花钱转籍,就是奴籍转平民籍。一般没什么主人会干这事。因为很贵!
所以,买奴籍可以。不必担心他背叛。因为他背叛没一点好处。
他所有的希望,包括他的后代都得靠他的主人。就是奴籍有钱想替自己转籍,也得主人同意,奴籍想找女人也不行,还得主人同意。
偷卖身契也不行,都在户部做了登记的,除非主人转卖。
好吧,确实是最好的办法了,“哪卖呢?”王要问。
“一般只有大城市才有专门的买卖地方。得去趟京城。”黄莺儿答道。
“我和你去!这个我熟,我家有3000多奴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