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婉芝到了公社食品站,外面排了二十来个人,都是红星公社下属村村民。农忙期间,家家都很忙,来买肉的少,不然排队的人更多。
农户家平常不过年过节,只有家中来客的时候,才舍得买点肉,夏收时候,没大事,一般不登门。
叶婉芝看着排队的人不多,心里乐开了花,今天肯定能买到猪肉,口中泛起津液。想起前世吃饭,只要有肥肉,都会挑出来扔掉,可现在要说叶婉芝最爱吃什么,非肉脂渣莫属。
七十年代人们买肉都喜欢要肥肉,回家把肥肉在锅里煸出油来,荤油可以炒菜用,剩下的肉脂渣放些盐,放入嘴里,咸香鲜脆,好吃的不得了。
8点,食品站准时开门,排队的人群突然活了过来,一个个伸着脖子,昂头往前看,小声议论声此起彼伏,叶婉芝也加入队尾俩人的议论。
“一会儿我还得去上工,希望快点轮到我。”
“大婶,这么忙的时候,你来食品站买啥?家里没余粮了吗?”
“我家儿媳妇给我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功劳大大的,可不能亏待了她,我给她买点红糖”
听到这儿,叶婉芝想,原来不是都来买肉的,那到她,应该会剩不少肉。
叶婉芝接口道:“大婶,只买点红糖啊,坐月子不得吃点鸡蛋?”
大婶看一眼叶婉芝,眼前一亮,这小姑娘咋长得这么俊呢!以前没看到过,不知道是谁家的,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姑娘,不知道有对象没。
“家里养了两只鸡,这季节,虫子蚂蚱乱窜,天天吃虫吃蚂蚱,肥的很,每天都能下两个蛋,够儿媳妇吃。”
叶婉芝看到大婶上下打量她,就猜到,后续会问她私人问题,不给她开口的机会,紧接着道:“不买点肉吗?肉多补啊”
大婶惊的跳起来:“肉?那么金贵的东西,过年能吃上一回就不错了,有那买肉的钱,还不如给孩子做件衣服。”
听见俩人的谈话,旁边的小媳妇也惊诧的看了一眼叶婉芝,上下打量一下她。
上身一件黄底蓝色小碎花短袖衬衣,下身一条卡其色棉布到膝短裤,脚上的鞋很有特色,看着像是凉鞋,但不是现在流行的塑料凉鞋,而是布的,前边脚趾头和后边脚后跟都露着,中间是镂空的,很特别,又很好看。
虽然身上没有穿最流行的的确良衣服和塑料凉鞋,但怎么看,怎么觉得叶婉芝穿的好看,穿的有气质。
“妹子,你是哪个村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叶婉芝防住了大婶儿,没防住小媳妇,个人问题还是被问了出来。出于礼貌,她也不能当没听见。遂含糊的答到:“我是下乡知青,以前没见过正常,嫂子是哪里的?”
小媳妇和大婶子一副了然的点点头,果然,村里养不成这么漂亮水灵的姑娘,原来是城里来的下乡知青。
大婶子的热情一下子消下去了,知青终究要回城里的,很少有愿意在农村结婚的,一方面是知青都有文化,看不上农村没文化的大老粗;另一方面是农村家里条件都差,知青不想一辈子留在农村过苦日子。
少许在农村结婚的,也是因为年龄大了,实在是耽搁不起了,才不情不愿的找个条件比较好的。
小媳妇热情不减:“你这衣服真好看,是在哪做的?”
叶婉芝:“我自己在家做的”叶婉芝不想继续谈论身上穿的衣服,这给她一种被评头论足的尴尬感,再次问到,“嫂子是哪个村的?”
听到叶婉芝再次问,小媳妇好似才回过神来:“我是小朱村的,我们村有不少好小伙,我看妹子年纪也到了,我给妹子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