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公司已经将结果通知我了。米拉麦克斯影业同意,以你提出的这种发行分成合作,不过其中有些条件还需要事先约定清楚。”
在接到哈维的电话后,罗迪便火急火燎的找到了陈盛,将会议的结果传达给他。
能从米拉麦克斯拿到这份合同已经是意外之喜。
陈盛也不指望这些好莱坞资本家能让自己事事如意。
“那就说说你们的条件吧。”
“首先是你提到过的,会将《电锯惊魂》打造成恐怖片系列电影。
对此米拉麦克斯方面,希望能和你签订一份长期的合同,独家代理该系列片在北美地区的发行。”
好嘛,一上来就是个霸王条款。
他们这意思也再简单不过了,那就是《电锯惊魂》系列,如果在上映后能挣钱。
那米拉麦克斯就要一直在这上面分一杯羹。
直到该系列电影再也榨不出血,他们才会一脚踢开。
而且陈盛决定,在踢开《电锯惊魂》的同时。
如果自己还想继续制作《电锯惊魂》,没准他们还要再从自己身上,敲诈出一笔分手费。
相当于只有米拉麦克斯手上有终止合作的主动权。
如果是陈盛要单方面终止合作,那就只能给出一个米拉麦克斯满意的价格,才能收回《电锯惊魂》系列的发行权了。
“没问题,这个条件我接受了。”
有舍才有得,这本来也是在陈盛的预料之内,想要降低发行费用,那自己肯定也要拿出足够的诚意。
再者,只要《电锯惊魂》系列能在票房上一直保持着活力,那他和米拉麦克斯也会长期处于蜜月期,而不用担心被他们背刺。
“第二点就是你之前说过,盛大影业今年将要制作上映。
包括正在参加柏林电影节的《无人区》在内的四部电影,米拉麦克斯都将享有优先发行的权力。
只有在米拉麦克斯放弃发行权的情况下,盛大影业才能就这四部电影,在北美地区另外寻找合作发行商。”
真不愧是好莱坞啊,坚决不会让自己吃亏,同时还确保能在别人身上挣到足够的美金。
“我可以接受这个条件。但同样的,这四部电影也将享有《电锯惊魂》系列同样的发行分成。
且这些条件也会一并写入合同内,如果米拉麦克斯后期反悔,那所有合同也将一并作废。”
陈盛的这个要求也不算过分。
就是提防着米拉麦克斯,在拿到优先发行权后狮子大开口。
等电影即将发行时,仗着发行权在自己手中。
让陈盛提高支付给他们的发行费用,否则就不给电影在北美地区发行,让陈盛只能将电影烂在手里。
“这个条件我们也可以接受。”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陈盛和罗迪就双方合作的各种详细条款,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商谈。
在将罗迪送出门口,陈盛都觉得自己有些头昏脑胀的。
跟这些人谈合作,实在是太伤心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