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细!? 我磨着牙,愤恨的看着眼前的男子。 好啊,上次没有杀死我,这次居然诬蔑我是奸细!嫌我死得不够快么?在古时候,被当成异国奸细下场可是很惨的。 新仇加旧恨,很好,这个梁子我们结定了! 我不经意的拨拨额前长长的斜刘海,露出额心那点殷红如血的朱砂痣,理直气壮,声音洪亮的说:“我虽然长得像异国人,可我从小长在凯姆特,你确定你没认错人?” 哼!我就赌你那天没看到我额心有这颗朱砂痣! 满意的看到他因我额上那抹艳红,眼眸里浮现出疑惑的神情。 “我可不记得我见过你呢!”我牵起孩子的手,语气平缓的问:“如果没有什么事,我想我可以带他离开了吧?” 他不说话,依旧眯着眼盯着我,那眼眸里的狐疑显示着他并不相信我的话,想起那天他眼里的寒光,我就觉得心口发紧,背脊冒汗。 “看你的穿着,应该是贵族或者富家小姐吧。”一直不出声的中年男人突然说,眼光扫过我的脚。 低头看了看,不由嗤笑。 凯姆特人对鞋是很讲究的,只有贵族或有钱人才穿得起,穷人都是光着脚的。 “既然如此,你就应该知道,犯了法就要接受惩罚!”男人一脸倨傲,威严的眼扫过我身后的孩子,那眼光仿佛在看什么肮脏的东西。 “贵族应该端庄,而不是站在这里袒护一个犯了法的贱民!”他声音冰冷。 身后的孩子在他的注视下抖得更厉害了,瞬间,我只觉大脑嗡的一声。 耳边回响起那些尖锐的笑声,那些恶毒的话语…… ……没人要的杂种…… 贱人…… ……呵呵,真像她那短命的妈,……两人一样下贱!狐媚!…… 滚开……肮脏的东西…… …… 闭上眼,努力平复紊乱的呼吸,我冷冷看着男人。 “哼……人的生命不分尊贵卑贱都是同样重要的!”我冷笑道。 男人似乎被我的冰冷的眼光吓了一跳,微往后靠了一步,随即有些恼怒的道:“交出那孩子,身为贵族的我有权处罚冒犯我的人!” “贵族?贵族所拥有的什么东西不是由你口中这些贱民辛辛苦苦劳动所得?”我更加不屑,“既然贵族享受一切,那么他们的权力就应该是用来保护自己的子民,让他们过得幸福的,而不是为了惩罚,欺压他们而存在的!” 我的话一说完,大胆的言辞使得身边一片哗然。 围观的人群多为凯姆特平民和奴隶,在我的话语中陷入一片诡异的宁静,片刻后很多人脸上浮现出愤怒的神情。 男人显然被气得不轻,脸涨成紫色,胸口剧烈起伏。 而他身边的男子依旧面带微笑,漫不经心。只有那双眼紧紧的盯着我,眼眸闪烁,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 看着他的眼神,我不寒而栗。那眼神仿佛我是被猎人发现的猎物一般,让人极不舒服。 “拉姆瑟斯,你还在等什么?给我抓住那个孩子!”气得不轻的男人愤恨的道,一脸阴冷。 名叫拉姆瑟斯的男子闻言恭敬的垂下眼帘,我却看到被那纤长睫毛所遮盖的妖异双眸里一闪而过的冰冷和厌恶。再抬头,那眼眸里却平静无波,仿佛刚刚那一瞬是我眼花的错觉。 眼看男子向我走来,抿抿微干的嘴唇,我勇气十足的扬起手中那串被挤得变形的葡萄,用力朝那张早就看不顺眼的脸扔过去。 啪的一声,正中目标。 惊喜之余,我免不了深深惋惜,早知道就该丢石头的,看看能不能把那张奸诈的笑脸砸得变形! 眼角瞟见那些像卫兵的人慢慢围过来,我一脚踹倒离我最近的卫兵,拉起孩子转头就跑。 哼,想当初,我为了自保,一身武艺可是连男生都自叹不如呢。我有些得意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