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有个盛会,莫家少爷如果不急着走,可去看看。”管事的将清点完的货物放回仓库,来给莫淮铮结清货款。
“好的,我们一定去看一看。”莫淮铮笑着向管事的点头。
要是平日,这样的盛会是不愿去凑热闹的。这个时候,为了迎接寒冷的冬天,需要囤积猎物,而猎物的多少取决于男人是否够勇猛。在这个崇尚武力的国度,只有勇士才能得到人们的尊崇。
每年冬日来临前,便有这个选拔勇士的盛会,上千人骑马奔驰在广袤的草原,以牛角为号,三炷香时间,猎得最多猎物的人便是当年的勇士。
这其中也是有猫腻的,王孙贵族可以带随从上阵,随从将标记自己姓名的箭换成主人的,猎得的猎物归主人所有,毕竟在草原上有人追随也是一种实力。
去年的夺魁勇士是大王子,单随从便带了八十个,生生将旁人挤掉下马,伤了许多人。但争夺勇士,哪有不受伤的,就算出了人命也会被旁人高呼一句:“勇士不惧牺牲。”
今年这个煞星为了娶得美人参加比武,不知要伤了多少人。
莫淮铮也只是做些感慨,但这盛会还是要去看的,参加的人多,看的人更多,几乎倾巢而出,有的为了壮大声势,家里仆人奴隶也都会去现场,以示家中实力,就算没有夺魁,被姑娘看中也容易好就成事。
那还未找齐的九个孩子,说不得就在哪家。
去将剩余几家订的货物送完,找了一处专门招待往来客商的人家借宿。
这家离盛会举办的位置很近,毕竟王帐周围都是官宦人家,盛会也只能在靠外的地方举办,每年为了盛会远道而来的人不知多少,建在这里倒是方便。
王庭周围夜晚不得随意走动,卫兵驻扎在周围,夜晚也是灯火通明,巡逻在周围各个角落。
几个人无所事事,早早便睡了。
第二日是被鼓声号角吵醒,起来洗漱收拾完,特意穿了当地的服装混在人群里。
远处里三层外三层士兵围着的高台上坐着牧苏王,因为距离遥远连人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看到一片奢华装饰的遮风帐里坐了人,旁边还站着许多人。
号角声呜呜响起,随着鼓点节奏一支由百名少女组成的长队入场,踏着整齐的舞步,甩起鲜艳的彩袖,迎风起舞。每个人洋溢着笑,又是收获的一天,人们丰衣足食,怎能不喜悦。
周围的人被这充满热情的舞蹈感染,跟着一起舞动起来,陆玥和净贤被人拽着左右摇动,内心却毫无波澜。张三宝正在后面拽着两人衣角透过缝隙四处张望,如果能找到那些孩子说不得自己还能快乐些。
低头看看,张三宝摇头。三人随着人流继续向下一个方向挤过去。
一曲舞罢,又有百来名光着膀子的年轻男人上场,露出紧实的肌肉,踏着步子。鼓点铿锵,男人们呵喝出声,猎猎出拳,确实充满了男儿气概。一旁的姑娘们大叫着欢呼,草原上的女儿家最喜欢壮实的男人。
陆玥捂住耳朵,少女们这样的气势实在是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