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倒是不怕脏了自个儿”,老乞感激的看了季十五一眼,从破碗里捡起铜板,小心翼翼的收进了腰间的布袋。 “脏不脏,端看自个儿”,季十五浑然不在意,她比这个脏百倍的时候多了去了。 “公子倒是个妙人,”老乞笑了笑,不过脸实在是太脏,掩住了面部表情,只剩下突兀的笑声。 “公子是要说学逗唱哪一样,”许久,没等来季十五的回音,老乞儿试着问到。 “许久没听曲了,那要不,唱一个?…不要莲花落”,顿了一会,季十五在末尾加了一句,她曾经因为好奇去听了一遭,那真真是不堪入耳,不愧是乞儿,唱的是又破又烂,不辱其身。 “可小老儿就只会……”老乞有些局促,他们又不认得几个字,说书都说不全,也就会这□□。 季十五很无奈,她是真不想听,但眼下也就这么一条好走的道。“那便莲花落吧?”季十五妥协了。 “唉,唉,唉……话说那个金陵是温柔乡,一掷千金它心不慌,你要问我小老怎的想……哎呀呀……我小老,端的是心里拔凉……拔凉……”,老乞敲着破碗,配着莲花落,竟吸引了不少人来。 老乞唱罢,人群散去,破碗里堆了慢慢的铜板,还掺了几锭碎银。这倒是个不小的收获,老乞想。正待好好谢谢季十五,倘若不是那位公子,他怕是没这么好的生意,然而人潮散去,又哪里还有半分人影子。 虽然花了几个铜板,听了首不甚喜欢的曲儿,但季十五觉得比起问道明码标价的锦囊,又烂又破的莲花落还是划算多了,消息虽落后了些,但她不急啊。 柳家的那位惊梦公子要来京城了,听说还是为了之前她在金陵做下的活。那位公子,可是故人哪,多年不见,也不知他还能不能记得她,更麻烦的是她究竟要以何种身份去见人家啊,毕竟那位公子也不是好糊弄的主,再有那位美人公子也是令人头疼的紧,任性、挑剔又难以应付,要从他手底下讨个巧如登天啊。 夜半,季十五接到楼里的两道密令苦笑不得,首先是要她看好快如入京的惊梦公子,不能翻了之前的案子,不然她小命危矣。她往常是直接把人做掉的,谁让她做的是舔刀口的活计,哪怕是为自己留下一丁点的危险,她也是不允许的。但眼下她很不想这么做,而且这接下来的第二道令也不许,她的任务,就是好好攥着那公子的性命,时间还不短,至明年开春,足足小半年时间。 日月同辉之际,这会她已身在洛阳,半里开外就是进城的官道。她的命,从现在开始就跟那位惊梦公子紧紧拴在一起了。趁着这会儿的空档,她仔细想了想,都猜不透美人公子的用意,她是想接近惊梦公子没错,但不代表她想把小命随时交待出去,她或许是最好赏金猎人,可她只会狩猎,压根就不会做保镖这行当。 实在不行,她也只能用最笨的法子,就是把所有的阻碍清除掉,虽然累了点,粗暴血腥了点,但对她而言,可能这就是最实用的法子了,因为她自视为愚笨之人。 眼下,五里外有隐隐的马车声,赶得有些急,照她长年的经验来说,生意来了,不过这次显然不是生意,而是麻烦。 吹了声口哨,密林深处钻出了一匹乌黑健壮的大马,若是熟悉季十五之人,定会惊愕万分,若说这世上还有比金子更让她吝惜的,那就是这匹大黑马了。为此她还给特地给它赐姓取名,只是这名字艾元宝,曾被美人公子狠狠奚落了一番。 元宝此刻亲昵的用头蹭着季十五的脸,打了好几个响鼻。“好啦,元宝,知道你想我,先不叙旧了,乖,咱去干活了。”利落翻身上马,轻拍马腹,元宝如一道利箭射了出去。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元宝就与马车打上照面了,一个帅气的转身,霎时与马车并驾齐驱。“干得漂亮,回头给你找个漂亮的媳妇。”季十五轻拍了了拍元宝的马头。 “这位少侠,可是来搭个援手的?”赶车的小厮问道。 季十五曾在金陵那处秘密的汤池看过这人几眼,确实是长伺候在惊梦公子身侧的,因故她应了一声。 “那劳烦少侠。。。。。。”小厮看了一眼马车后面,脸色不大好。那些该死的匪徒,死一千次一万次也不为过,夺人钱财也就算了,竟对着公子起了那种肮脏的念头,给公子下了那种勾栏院里的下作药物。最后谋算不成,竟还想着要杀人灭口,真是恶心至极的腌臜玩意。 “吁,”马车与元宝同时停了下来,季十五在小厮完全反应不及的情况下,跳进了马车,将里面昏倒的人扛到了元宝的背上。 咻地一声,马车与车厢分离了,小厮完毫无防备的被一只手扔到了马背上,刚刚发生的一切太快,就在转眼之间,他甚至连惊诧都来不及表现在脸上。 季十五再次吹了声口哨,元宝与小厮□□的马同时发力,往两个不同的反方向蹿出去。季十五提气一纵,人就到了马背上,将背上的人动作轻柔扶起靠坐在自己怀里,末了还不忘加了个披风,她可是记得,这位公子可是个弱不经风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