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倩从养猪场回家,要路过他们这块地,看着吃得热闹的人,内心沉了沉。
以前她觉得,自己比孟知缈嫁得好,那可是大队长的儿子。
可沈行之他们修房子请吃饭,都能给工人做肉吃,说明他还真不是一穷二白。
为什么……
她眼眸对上沈行之,那狼崽子一身白衬衣,微微卷起袖口,肌肉便露出来,结实而紧致。
明明还挺好看的。
至少比王浩好看,像干净的少年。
记得之前见过一次,沈行之那时还穿着深蓝色的褂子,鞋底满是泥泞,她嫌弃得不得了。
为什么现在,感觉遇到了孟知缈以后,他越来越好看了。
身上穿得也英朗爽利,越来越有少年气。
看见周倩看沈行之,她撅着嘴,挡在沈行之面前,瞪了她一眼。
我男人,你也敢看,不给你眼珠子扣下来咯!
但她根本挡不住沈行之的身影,周倩能看见他脸上,是宠溺温柔的笑容。
那是她不曾在王浩身上体会到的。
而现在周倩越来越害怕回家,因为王浩要拉着她造人。
她有时候在想,是不是只要生个孩子,王浩就会放过自己了?
可真的会吗?
孟知缈似乎有些不高兴,蹲在一旁吃着饭,沈行之就也跟着蹲下,只用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
“生气了?”
“哼!”
“是她看我的。”
“你看,你桃花运就是好,等咱俩离……”
还没说完,就被沈行之捂住嘴,他认真而严肃地道歉。
“我错了,不应该有那种想法,那个词咱以后不提了。”
孟知缈傲娇地昂了下头,眼睛跟狐狸似的狡黠,灵动可爱。
“你自己说的。”
“我真错了。”
哄了好久,总算是不提那个话题了。
终于体会到了,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不要轻易得罪媳妇,不然会翻旧账的。
孟知缈忽然戳了戳他的手臂,偷偷从手上拿出来一个肉包子,是从空间里变出来的。
“给你。”
沈行之嘴角是淡淡的笑意,总能得到媳妇的偏心,“加餐吗?”
“不,是男德封口费!”
沈行之罕见眸中满是兴趣,挑眉微张眼眸,“男德?”
“嗯!就是你要从一而终懂吗?见到别的女孩,要离三尺远。”
她刚准备把碗搁在地上,沈行之接了过去,孟知缈比了个超级长的距离,示意他这么远。
这个年代,还属于是大男子主义盛行的时代,可沈行之听得津津有味。
孟知缈拍了拍他的肩膀,跟铁哥们似的,对他说,“听老婆的话,你才能发大财喔!”
沈行之一点不觉得离谱,还能附和两句,“好,我一定听老婆的话。”
这是第一次听见沈行之喊老婆啥的,孟知缈自己倒是有点害羞了,但强撑着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谁让你长这么好看,给你穿好看的衣服,更多姑娘偷看你了!”
沈行之无奈浅笑,问道,“那我穿身黑色的,那个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