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自家哥儿,嫁什么嫁,招婿 ,给他招一个哥婿回来。
“呜呜……那我难受嘛,星哥儿以后要是过得不好……被欺负了……”云秋梧小声哽咽道,一开口就完全是妥妥的娘家人口吻。
陆远听得有些想笑,想想这样也没什么,陆星姓陆,他和小夫郎可不就是娘家人嘛。
“好了好了,别哭了,沈烈和星哥儿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定会幸福的。”
云秋梧点点头,“肯定会的。”
星哥儿吃过那么多苦,苦尽甘来,以后该过好日子了。
沈家。
沈烈如愿娶到了夫郎,一路上都笑得像朵花一样,嘴巴都要咧到耳根子去了。
拜过天地后,沈烈在外头接待宾客,到处和人喝酒,像这种大喜日子,只要是来敬酒的,基本上都是来者不拒,见人就喝 。
大家伙儿也凑热闹,喜欢灌新郎官喝酒。
要是只有沈烈一个人,哪怕他酒量再好,喝不了几桌人就得喝趴下。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地喊了两个能喝的表弟替自己挡酒,倒也挡住了绝大部分,自己少喝了不少酒,等到天色昏暗,要入洞房的时候,沈烈看似醉醺醺的,大着舌头,连路都走不稳了,实则清醒着呢,一进新房立马就不醉了,眼神要多清明有多清明。
看得陆星一愣一愣的,心想自己是眼花了吗?刚才明明看到一个醉鬼进来,转眼醉鬼就没了。
“你不是……不是醉了吗?”陆星疑惑道。
沈烈带着几分得意解释道:“装的,不然他们不放人。”
想起自己以前参加喜宴时众人起哄灌新郎官喝酒的场面,陆星顿时明白过来了,忍不住弯唇一笑。
昏黄的烛火下,只见他面如桃花,唇瓣嫣红,略施粉黛之后,比起平日素面朝天的清丽多了几分潋滟风情,沈烈只看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目光,喉头不自然地滚动。
“星哥儿……你今天真好看。”
陆星腼腆地笑了笑,“你也很好看,沈大哥。”
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陆星怎么看沈烈怎么觉得好,尤其是此刻。
沈烈这么个高大的汉子被自家夫郎的一句话整得红了脸,只是他皮肤黑,看不出来,并不明显,他挠挠头,不太自然地问道:“饿了没?要不要吃点东西垫肚子?”
听说新夫郎成亲的时候是不怎么吃东西的,这个沈烈也不太懂是为什么 ,但反正他是没见过哪家的新夫郎会出来和大家伙儿一起吃饭,私下里有没有他就不知道了。
陆星摇摇头,“我不饿,娘让苗婶儿给我煮了荷包蛋,才吃过没多久。”
要说宋大娘这个婆婆,对陆星那是方方面面都没话说,不仅一点都没因为沈烈花了五两银子,比娶其他哥儿只要二三两银子的彩礼多花了钱而责怪他,也没有因为陆星和沈烈还没成亲,陆星就住进了沈家而看轻他,相反,一切夫郎在夫家该有的礼遇,陆星都是有的,宋大娘还给陆星纳了双鞋子,这意思就是表示她对陆星这个儿夫郎很满意。
平时家里比较珍贵的肉啊蛋啊也舍得给陆星吃。
在宋大娘身上,陆星久违地感受到了亲人的温暖。
东西也吃过,沈烈想了想,出去打了盆热水进来让陆星擦擦身子,洗个脚,自己出去随便冲了冲 ,洗了个战斗澡,接着就回去抱着新夫郎入洞房了。
点着的的红烛燃了大半夜才熄灭,房间里的动静到那时也才停下。
第二天起来,沈烈那叫一个神清气爽,春风得意。
他心想还真没找错人,陆大哥可帮了他大忙了,果然是真兄弟,关系就是铁。
陆星早上没起得来,早饭都是沈烈给送进房间里的,宋大娘倒是不生气,敬茶什么时候都能敬,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她瞅了瞅自家儿子高高壮壮,那么大一个人,跟座小山似的,想想儿夫郎那单薄的身子,忍不住对沈烈道:“你多少轻着点儿,星哥儿不像你这么结实。”
沈烈呵呵一笑,“我知道的,娘,这话你可千万别和星哥儿说,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得很。”
闻言宋大娘没好气道,“少在这儿嬉皮笑脸的,你娘还需要你来教,当谁都跟你一样,脸皮厚得很。”
……
算了算时间,到了该去首饰铺取首饰的日子了,陆远在吃过早饭后就去了镇上。
家里,云秋梧看见今天的太阳好,又是一个大晴天,把被子给抱出来晒一晒。
晒过太阳的被子盖着更暖和些,没多久就要冷了,要提前做好过冬的准备。
晒好被子,云秋梧坐在屋檐下纳鞋子,那鞋子的大小一看就是陆远穿的,尺码挺大。
如今陆远全身上下,除了发带不是云秋梧做的,衣裤鞋袜全都是出自云秋梧的一双巧手。
他自己的衣裳也都是自己做的。
就这样云秋梧还不满足,还想绣帕子卖给绣坊,给家里添个进账。
然而陆远觉得做针线活儿费眼睛,不让他绣帕子,还要他每绣上半个时辰就休息一会儿,看看远山放松一下眼睛,也顺便活动活动脖子,老是低着个头,那脖子也得老难受了。
云秋梧手上忙活着,嘴里哼着从陆远那里学来的歌,词他记不清,但调子还是哼得挺像样的,乍一听好像不在调上,但这也不能怪他,谁让他是跟着陆远这个跑调的老师学的,一开始就没学到正统的。
快到晌午时分,有个人走进了院子里。
“陆大哥在家吗?”
云秋梧放下纳了一半的鞋子,起身招呼,“他不在,你找他有什么事?”
来人打量了云秋梧几眼,眼中闪过嫌弃,表情有些不以为然。
还真和村里人说的一样,陆大哥官配的夫郎是个丑哥儿,脸上好大一条疤 ,看着就吓人,长得这么丑,也不知道陆大哥怎么会甘心让这么个丑哥儿当夫郎,要他说,当个小侍都是抬举了,那配得上给陆大哥当夫郎。
听说陆大哥还挺宠这个丑哥儿,把他当个宝贝疙瘩一样供着。
想想自己嫁的汉子那副德行,好吃懒做,爱吹牛,家里的扫把倒了都懒得弯腰去扶一下,还是个短命鬼,年纪轻轻就去了,陶嘉越想越气愤,看云秋梧也愈发觉得不顺眼了。
凭什么一个丑哥儿能嫁给陆大哥当夫郎,而他陶嘉长得好看,家世也还行,怎么才二十出头就成了一个寡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