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次的野山猪皮毛实在太厚,霍启山直接扒皮,很快就把外表处理干净了,这次的野山猪是公的和上次的那头是母的不一样,因为猪肉的难闻的气味实在比上次那头更大一些,身上的毛发更厚。
霍启山肢解完了这头野山猪之后,又立马把梅花鹿给扒皮了,这个季节梅花鹿可是很抢手的,很多达官贵人都抢着购买,肉质结实细嫩,秋天又超补人,不像是猪肉、羊肉、牛肉这种能经常买到的,梅花鹿肉更为稀缺着,物以稀为贵,这就能赚更多钱了。
沈欢一边搬动着霍启山切割下来的肉块放好,一边盘算着这些肉能卖多少钱,哪块自己吃,哪块拿去卖,想得嘴角上扬,怎么压都压不下来了。
霍启山看着沈欢那财迷一样的看着这些肉块,整个人都乐滋滋的,像个守财奴一样。
全部整理好了之后,沈欢把一只猪腿和一大块鹿肉留给自家吃,像这么大的猪腿都可以做很多腊肉干了,多放些盐和花椒、八角这些腌制,能更好的去骚味了。
而鹿肉自己就舍不得留那么多了,霍启山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就是为了多赚点钱好挨过这里寒冷的冬天,当这里开始入冬时,可是会下雪的,村里下的雪厚,山上下的雪就更加厚了,所以冬天要是经常下雪就不能上去打猎,只能在入冬前多赚钱了。
所以虽然鹿肉很补,沈欢也不敢多留一点,何况现在桶里还有那么多下水了,所以能拿出去卖好价钱的,基本都放进箩筐里了,况且鹿肉的下水也是很补、很好吃的,放足卤料,卤得也超级香。
沈欢看到剩余的事情没有多少了,看到霍启山身上还是满是血迹,连忙催促道:
“霍启山,你去洗澡吧,这些剩余的我来整理就可以了,现在也很晚了。”
“恩恩。”
“你肚子饿吗?”忽的,沈欢才想起霍启山回来到现在都还没吃过东西,一直忙着整这些猎物,自己也都忘记了。
“有点。”
“那行,你先去洗澡,我整理好这里,等你出来后我去做点宵夜给你吃。”
“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