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没有一些得不到的梦
谁人负你负我多
谁愿意解释为了什么
一笑已经风云过…
清风从窗户里吹进眼里,贝特曼停了下来。
马景澄静坐在堆满稿件书籍的桌前,吹起口琴。
声音中塞满了回忆。
图书馆的人循着声音纷纷来到窗边,往马景澄所在的屋子望去:
声音带有一点点留恋和岁月沧桑,可看不见人,只能看到淡蓝色的窗帘随风轻轻地摆动,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成山的书页随风轻轻地来回摆动,他们就这样靠在窗前静静地听着,阳光打在玻璃上晃动,各人眼神包含着情绪,不时地咽唾沫,那往日的风景时光一去不返了,年少青春从此留在了不许反悔的曾经……
贝特曼拿过木椅子,静静地坐下来,微微张着嘴出神。
谁没有一些刻骨铭心事
谁能预计后果
谁没有一些旧恨心魔
……
阳光落在对面的墙上,树叶摇曳着盛夏的虫鸣,可此时整个院子竟然如此安静,只有一首《笑看风云》传出去,穿过Indynasty、穿过季室山、飘荡在云霄。
如果有人能够看见的话,会发现两行泪从马景澄的眼里静静地流出。
有些歌声,年少听不懂,再懂时,已经不再年少!
不是听不懂,而是没有感情共鸣。
马景澄回想自己的那些年,那么多年的孤独生活,到这人世间,只身一人,完全靠着毅力才一路走下去。
从小学开始,独自背着书包上学,拿着钱去缴学费,独自坐在教室的窗边或者角落发呆,看着窗外的嬉闹,也是这样的盛夏,可仿佛只有自己是被剩下的。
小学时,坐在教室里看着教室门前的鸡冠花和芍药开得很旺盛,大课间,阳光透过清凉的松针,在地上闪烁着光斑,他就站在阴影下看着别人的嬉闹;
中学时,操场里有一排百年大柳树,在盛夏垂下万丝绦,人们三三两两,唯有他一人坐在柳树下,头靠在柳树上,面带忧郁地看着别人纯真的嬉笑,那风吹风的青春,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高中时,蜂拥的人潮中,形单影只,由于上课爱问问题,被称为问题少年,是众人调侃的对象,最美好的时光,唯有成大字躺在学校足球场上,用书盖在脑袋上,透过书页盯着远处的宿舍楼,无数的衣服随轻风飘动,三十多米的杉树绿油油地开得好整齐,更远处,湛蓝的天空,白云朵朵,即便是加入了管乐团,随着乐队演出,也难消心中的孤寂……
本科时,坐在谁也不认识谁的教室里,阳关透过C108玻璃窗前的树丛,在玻璃上闪耀,没课的青年男女,穿着时尚的短袖,超短裙,笑着从窗前走过…一到周六,整个学校就像放假了,见不到几个人,坐在体育场的角落,阳光和风把那半圆的樱花丛使劲折腾,空旷而热烈的操场,唯有口琴声回荡…
研究生时,一年四季的形单影只,让人心里发慌,巨大的实验楼,空荡荡,唯有盛夏虫鸣,陪伴其的,除了电脑,还有一把吉他释放压力……喜欢过笑起来如同盛夏之阳灿烂的女孩,那算不算是一生最美的事情……
有人说,孤独的人收获最多,最是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可谁要这种收获,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孤独,孤独到一年都没说过几句话,唯有思绪纷飞千年,陪着自己,看时代潮起潮落,看人生高光暗淡,看千年一梦……那是多么孤独啊,害怕孤独的人,珍惜每一点的感动和美好,唯有时常在脖子上挂个耳机,每年换一批歌曲,然后一一编号,这样等到想要寻找过去时,就拿出那特定岁月的歌曲来听,来流泪……
尝遍人间沧桑,却不知道为何泪流,他坐着火车去黄土高原拉过煤,越过秦岭山脉,穿过甘凉道的风沙……他经历过汉口砖厂五天四夜的痛不欲生,买站票站了三十多个小时,见到乞讨的人给钱被骗过……和七十多岁的老人在工厂待过……见过背浑浊浑水的留守人员……尝过山里人背来的感恩腊肉,知道那些随时可能塌方泥土学校孩子的眼神……听过病房痛苦的呼喊……自己签字动过手术……
见过人世间的最美,也见过人世间的罪恶,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悲剧…
每一首好歌都是一种情感表达,音乐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代码让自己获得满足,音乐存储自己所有的记忆……
一曲终了,盛夏的喧闹仿佛被凝聚在了某一刻。
他将口琴静静放进盒子,抬头:我不是谁的谁,不是谁的模板,不是谁的纸片人,不是谁的情感,更不是谁的准则,我只是我,一个‘非正常’的人类罢了!
谁没有一些,得不到的梦,虽千万人吾往矣……
“啪~啪~啪~!!”
掌声传来,不知道是贝特曼,还是别人。
“Let"s play!”马景澄说了句,然后提起旁边的吉他盒。
“nice~”贝特曼早已看上了身后那由吉米·佩奇发明的双柄吉他。
两人背着抱着一堆的东西往下走。
“Hey, guys, look at this!!”贝特曼提着东西进入小木屋,就先炫耀起来。
“wow~wow,That"s great!”众人摇头赞赏。
马景澄已经很久没有碰吉他这玩意儿了。
从初中开始练习吉他,一直到研究生毕业,从最初的木吉他开始,在高中加入管弦乐队学习萨克斯之后,就换成了电吉他,大学一直玩电吉他,也只是孤独地玩,每天早上去学校荒芜之地练习一个小时,然后去上课,某一刻,他忽然成不了一个吉他手,差点没把吉他砸了。
后来,吉他竟然成了他缓解压力的工具。
有时候又会责怪自己,练到手抽筋,练习爬音阶,四个手指上厚厚的茧隔一段时间就要脱落一次,手指出现了层次感。
“Let"s have a scale climbing petition?”
一切设备连接好之后,马景澄挎着自己那把洋红电吉他,转动眼珠征求众人意见。
“Nobody beats me,ok?”贝特曼跨上双柄电吉他,自信十足。
“吁~~”唏嘘声四起。
贝特曼见此,说道:“Flight of the Bumble-bee!”
说完,用颇具挑战意味的眼神环顾众人。
野蜂飞舞挑战?!
众人一听,纷纷表示同意。
马景澄一笑,学过乐器的人谁要是没尝试过这首《野蜂飞舞》,那便不算真的学过,曾经有人这么告诉他,那是年少不懂事,硬是练到手不由自主地抽搐。
别说吉他了,《野蜂飞舞》就算是练习钢琴,也会练到手抽搐。
要马景澄在钢琴和吉他难以程度当中来做一个判断的话,他自己认为吉他要难一点,因为他家里就有一个劣质电子琴合成器,两百多块的二手货,为了练习《天宫云讯》,可弹出来像屎一样难听,黑白键比起价值几万的钢琴差远了,触感都不一样。
这件事说明,就算武功再高,没有称手的兵器,也白搭,猴子还需要一根金箍棒才能大闹天空呢。
此时,想要参与比赛的人已经开始张牙舞爪了。
马景澄第一次感觉紧张起来,如同在学校要参加比赛时的那种紧张,他也暗暗地将拳头一握一张,准备着。
“我先来150BPM!”宝贝特曼上来直接就是每分钟一百五十拍。
这个可了不得,每分钟150拍,不由地让人暗吸一口气。
贝特曼的将音节爬了一遍,试一试吉他的音,确认吉他有没有问题。
不可能有太大的问题,MEXe的人购买时,让人调好了的,就说这玩意儿说是拆过箱的。
当~~~
一声响之后,只听到呜呜呜呜呜呜~
其他人直直摇头:“我可玩钢琴,我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