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没有办法干掉矮人小萝莉,不代表她没有办法把自己解决掉,只是…死,终究不是那么容易下定决定。
如果可以她还是想要明白的死去,而不是死的不明不白,如果可以她还想要见阿赫塔尔一面。
否则这样死去真的不甘心。
……
…
尼姆镇外。
“喝!”酒壶举起,几位矮人豪爽大笑,“为了庆祝,这即将被燃尽的世界!”
随后。
剑光一闪而逝。
析木从阴影处走了出来,他身边还跟着小母马,一前一后来到几位矮人尸体前。
“应该就是这里了。”
他甩了甩死之大剑。
“搭档,你在这里等我一段时间。”
“……”小母马蹄子摩擦了下地面,望着阿赫塔尔进入小镇,展开了一次近乎艺术般的刺杀。
在尼姆镇休息的黄昏信徒,不知不觉的开始减员。
一段时间后。
析木翻身进入了一座雅致的宅邸,潜入到了宅邸的主卧,找到了山贼王罗格,只见他躺在大床上,床边扔着几壶酒,单臂搂着一个皮肤黝黑的矮人女性。
品味…真差劲。
如此想着,析木放慢脚步,收敛起气息,来到床边一剑刺出,贯穿昏睡的山贼王罗格,顺带连被搂着的黑人女性也一刀送走,一刀两命。
抽刀,血液染红了床铺。
“酒色伤身,该…戒酒了。”甩了甩死之大剑上沾染的血液,析木不再隐藏行迹,转身离开了房间。
在尼姆镇最棘手的是山贼王罗格,倘若是清醒状态下的罗格,其实力可谓…嗯,也不强。
不过山贼王罗格容易逃跑,并且还可能抓住蕾蒂希娅威胁他,所以最好的选择是无声无息的刺杀掉。
不给任何意外出现的可能。
……
…
顺着长廊走了一段距离,
析木来到一扇门前,用死之大剑刺穿门锁,接着轻轻一推便走了进去,只见蕾蒂希娅坐在床边,翠绿的眼眸充满着警惕。
不过在确定是他后,又化为了惊喜。
“命运圣女说你有危险。”析木笑了笑,来到床边坐下,死之大剑戳在床边。
“我赶来还算…及时吗?”
“非常及时。”蕾蒂希娅抿唇浅笑,翠绿眼眸倒映阿赫塔尔,说道:
“如果你再晚来一点,或许我们就没有再见的机会。”
“那不至于。”摆了摆手,析木仿佛玩笑般说着,“我可以下地狱去找你。”
“自杀是不允许下地狱的。”蕾蒂希娅轻声浅笑,对于阿赫塔尔要下地狱找她并不认同,尽管她的非常开心,不过对于自尽,还是非常的不认可。
这个世界上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就是没有办法下地狱,而自尽的人…是没有办法下地狱的。
这是明确写在教义上的。
“与其自尽,不如想办法撬开地狱之门。”析木轻轻摇了摇头,随后拿出了光芒之剑。
他递给蕾蒂希娅道:
“物归原主。”
“还是你留下来自己用吧。”蕾蒂希娅轻轻摇头,好笑瞧着阿赫塔尔,“如果你真的想要把光芒之剑还给我,就不用等到现在了。”
“……”析木没有回答,手掌抚摸过光芒之剑,他确实没有想把光芒之剑还给蕾蒂希娅的打算。
“如果我收回光芒之剑,一定会…死。”蕾蒂希娅低垂下眼帘,对着析木道:
“觊觎光芒之剑的人太多,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守住光芒之剑。”
如今随着阿赫塔尔成为赫赫有名的英雄,光芒之剑的名声也传遍了世界,是个人都知道光芒之剑非常厉害。
而这也就导致光芒之剑在阿赫塔尔手中还好,没有人敢从阿赫塔尔手中抢夺,可若是重新回到她的手中,以鸢尾之国的实力,是根本不可能守住光芒之剑。
觊觎光芒之剑力量的各方势力,一定会想尽办法从她手中抢夺走光芒之剑。
“而且,你也需要光芒之剑的力量吧?”蕾蒂希娅温柔浅笑,说出了内心深处的想法。
以阿赫塔尔如今的处境,需要用到光芒之剑的地方很多,倘若她将光芒之剑收回。
那阿赫塔尔可能会遇到危险。
“以现在的情况来说。”析木笑了笑,“就算你不拿回光芒之剑也非常的危险。”
他瞥了一眼装睡矮人小萝莉。
“蕾蒂希娅,去魔法王国或天空之城寻求庇护吧。”
蕾蒂希娅摇头:“我还要管理鸢尾之国。”
“然而,你的存在对鸢尾王国来说就是危险,现在你离开鸢尾王国反而更好。”析木说出了冰冷的事实,旋即又话锋一变,“让菲芙妮帮你管理鸢尾王国。”
他温和笑了笑。
“菲芙妮不敢夺权的,除非她敢直面魔法王国和天空之城的怒火,否则她一辈子都是鸢尾王国的忠臣。”
蕾蒂希娅陷入思索。
不过阿赫塔尔已经不打算多言,能够与蕾蒂希娅闲聊上几句,那已经是他对于蕾蒂希娅喜爱的表现,就像是遇到特别喜欢的人物,可以稍微耐心不立刻按下跳过。
“你们先离开这里吧。”他站起身,抽出插入地面死之大剑,随着剑光闪过,束缚蕾蒂希娅手腕的锁链被斩断。
随后他揪起床上矮人小萝莉,说道:
“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关乎好几个国家,不,可能是更多的国家。”
他提起装睡矮人小萝莉的后颈。
“这群家伙,可是给我添了不少的麻烦,想要解封一个不得了的家伙。”
“嗯,那你去忙吧。”蕾蒂希娅望向窗外,掩饰住自己失落的表情,“我和菲芙妮自己回去就行。”
“嗯。”析木回应了一声,随后向着室外走出,而蕾蒂希娅听着离开的脚步声,纤手捏紧了床单,随后闭上了眼睛,听着脚步声渐渐走远。
虽然还想要和阿赫塔尔继续多聊聊。
不过她不能够用私人的感情妨碍阿赫塔尔,这是她理性做出的判断,相比起几个国家…或是更多国家的生死存亡。
儿女情长,明显是不合时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