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知青院的老大哥和大家长,白琛饭前开讲。
他端着搪瓷杯站起身,“除夕一过又是新的一年,愿我们在新的一年能比去年更好,团结友爱!”
很朴实的祝福和愿望。
他举杯,笑容满面,“干杯!”
“干杯!”
人手一个搪瓷缸的易迟迟他们举杯和他相碰,然后齐齐低头喝了口水。
没错,搪瓷缸里装的是水,温白开水。
前奏结束后,就该愉悦的进食了。
红烧鲤鱼的卖相是真的漂亮,嘴亏狠的几人也没想着把鱼留下,搞什么年年有余。
食物得吃进嘴里才是自己的。
心里也觉得踏实!
比起留着鱼,他们宁愿把鱼吃进肚子里日日有鱼。
因此,一人一筷子完整的红烧鲤鱼就变得破破烂烂。
一口鱼肉下肚,周秋雨惊呼,“这个鱼好吃,竟然不腥。”
很是惊奇的样子。
周亚东就笑,“东北这边的鲤鱼和我们那边的鲤鱼不一样,因为水质和气候的原因肉质很好,味道极其的鲜美。”
“确实鲜。”
受限于调料的不全,说是红烧鲤鱼其实和后世的还是有区别。
调料也不多,油盐酱油和糖,再就是出锅的时候撒了点葱花。
味精耗油之类的都没有,味道却比易迟迟曾经吃过的红烧鲤鱼鲜嫩十倍不止。
众人边吃边聊,聊着聊着白琛说起了他刚来靠山屯那一年被狼盯上的事。
“你们是不知道,我当时人都快吓傻了,所幸那是一头被驱逐出狼群的孤狼,年老体衰还是个瘸腿,不然你们今天都不可能认识我。”
回想起当时的险象环生,他一脸唏嘘。
“你受伤没有?”
易迟迟好奇询问。
“冬天穿的厚,没受什么伤,但棉衣破了。”
指了指棉袄上颜色褪了不少的补丁,他神情平静道,“这个补丁下的口子就是那头狼留下的。”
“你当时不害怕?”
“怎么可能不害怕,怕死了,但怕也没用,只能硬着头皮上。”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别看那狼老,肉却不少,我那一年冬天就靠着几十斤狼肉把自己养胖了几斤。”
结果一个春一一开,靠狼肉补出来的肉又掉了回去。
易迟迟对狼肉的味道充满了兴趣,“狼肉好吃不?”
这话一出,王楠他们耳朵竖了起来,眼神也看了过去。
显然,他们也想知道。
白琛看着一众人垂涎的样子,摇摇头。
“不好吃。”
“不相信!”
“真的不好吃,又老又柴,还有一股很重的腥味。”
不是感受过饿得吃草根树皮连观音土都往嘴里塞肚子胀得鼓鼓囊囊的滋味,他都没勇气把那些狼肉吃下肚。
“是真的难吃!”
他再次强调,神情严肃。
易迟迟他们这下信了,不过——
“你狼皮呢?”
“给柳三叔做报酬了。”
狼是他自己独自一人打的没错,大队长他们人也好,没想着分他的狼肉,但他不会处理狼尸,只能听大队长的话,找柳三叔帮忙处理。
找人帮忙是需要报酬的,那个时候他穷得身无分文,只能用狼皮做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