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重后期恢复得不错,治疗、康复足足用了半年,终于能正常走路了,然后他跟着严森开始了训练,混着走过两次小秀场,顾经理早就预订了林重,一办新秀场就叫了林重过来。
陈路生买了最好位置的票,手里捧着新摘下来的玫瑰,用他自己挑的最好看的纸包着,粉色丝带绑出蝴蝶结,连蝴蝶结都是精致,没有一丝褶皱。
林重是最后出场的,米白色的礼服衬得他肤色更白,长款外套的下坠感极好,里面内衬绣着复杂的图案,动作间绣线上掠过浮光,他步履稳健,一步步向前走。
光打在t台上,台下昏暗,陈路生眼中唯剩一个林重,和满目的光。
林重眼神平淡,眉微显锋利,仿佛一个视他人如无物的高傲贵族,浑身透着一种无欲无求的慵懒。
台上来回五十多米的长度一会儿就走完了,随后林重下场,场下的灯亮起,周围响起希啦啦的掌声,陈路生拿着花离开,从后面去换衣间,里面一堆人,忙着卸妆的忙着换衣服,男女混在一起,陈路生小心护着怀里的花,怕挤坏,同时目光四处搜寻着林重的身影,一抹米白色占据视线的一处,他朝着那道身影过去,终于挤到了林重旁边。
“祝贺你走秀圆满结束。”陈路生将花送出。
林重卸了妆,也不打算换衣服了,接过花,这花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辛苦种的花,就这么摘了?”
“根还留着呢,明年还会再开花的。”陈路生直视着林重“等它再开花了,我再摘下来送你。”
玫瑰一年开一次花,在庄园那样的温室里,说不定一年可以开两三次,年年开下去,永无竭日。
所以陈路生每年都可以送给林重新摘下来的玫瑰,剃掉刺,包装好,送给林重最好最美的玫瑰。
陈路生觉得玫瑰种少了,一年一朵不够,他想再多种几株,这样林重生日的时候可以送,过情人节时可以送,林重事业上取得成功的时候也可以送,不,几株可能不够,要种好多好多,最好多到能每天摘一朵放在床头,林重一睁眼就能看见。
后来陈路生果真种了满园的玫瑰。
摆到林重眼前的永远是新摘下来的新鲜又漂亮的玫瑰。
林重拉着陈路生出去,秀场临近湖边,他们牵着手,出去后沿着湖边散步,湖边的风裹了一丝清凉,扑面而来,令人感觉舒爽。
“过几天严森说要带我去国外秀场长长见识。”林重晃了晃陈路生的手。
“我陪你一起去。”
“当然。”林重理所当然道。
林重已经习惯了陈路生这个跟屁虫的存在,习惯了渴了饿了只张口要,一分开,更不习惯的人可能是他自己。
“我打算等到走一场我认为已经完美的走秀,然后就不做模特了。”林重驻足,双臂搭在围栏上,望着湖面。
陈路生绕到林重的右边,不挡着凉爽的风,“嗯。”
“我以后想开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这个林重早就想了。
“嗯。”
“你呢?”林重问。
“我啊……我已经拥有我所有想要的了。”
林重看向陈路生,“不再多要一点吗?”
陈路生说,“已经足够了。”
不给爱的林重就足够了吗?林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