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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上古秘闻

这些人,则被尊称为先知。

由于蛮荒世界凶险莫测,但凡能游历大荒的存在,无不是集力量与智慧于一身的超强者。

任何部落。

遇到这样的存在,基本都会将其当做贵客迎接。

而先知的到来,往往也会带来更先进的技术,让整个部落的生产力,都产生极大的增强。

举个例子。

黑石部落用兽骨磨制武器的技巧,用草药疗伤的技巧、缝制兽皮衣的技巧,搭建房屋的技巧,都是百年前游历路过的先知所授。

若没有先知传递智慧,或许如今黑石部落,还停留在茹毛饮血阶段,甚至可能早已覆灭。

可以说。

在大部分部落老人的心中,先知的地位比族长、大祭司还要更加崇高。

毕竟。

任何一位先知,若是愿意待在自己的部落里,都能享受最安稳的生活。

不但没什么生命危险,甚至还能优先品尝最肥嫩的烤肉,享用最强壮的大屁股女人,妥妥人上人,甚至有可能活到寿终正寝时。

但是。

他们毅然选择放弃优渥的生活,孤身行走在茫茫大荒中。

没有遮风避雨的房屋;

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援;

没有大屁股女人暖床;

甚至就连睡觉时,都睡不安稳,随时有可能被凶兽袭击。

如履薄冰,如芒刺背。

稍有不慎便可能遭遇不测,埋骨青山,甚至连一方坟茔,一块墓碑都是奢望。

如此品德。

可称为圣贤,可称为伟人,有资格承受所有部落的膜拜!

而这。

也正是王秀被大祭司认定为先知后,整个黑石部落的人,都对他叩拜的原因。

没办法。

整个黑石部落的人,都是听着先知的故事长大的,甚至有不少原始人的理想,就是长大后能成为先知。

这种尊敬、信仰,是刻在骨子里的。

至于为什么王秀刚现身时,那些原始人们没往先知上想。

原因很简单。

因为王秀实在是太干净、太整洁了,压根就不像是人类。

传说中的先知,基本都是穿兽皮衣,蓬头垢面,身上轻轻一搓就能捏出丸子的,皮肤也都是偏棕黄色。

由于一路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看起来甚至可能比普通原始人,还要更狼狈。

而王秀呢!

衣冠楚楚面如冠玉,皮肤光滑白净。

在原始人的固有观念里,压根就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类。

哪有人长得这么好看?完全不合理!

相比于人。

他们的第一反应:这怕不是什么人形妖兽吧!

好在。

有着灵犀符的存在,没有造成误会。

此外。

从大祭司口中,王秀也得知:即便是传说中的先知,也并不懂符箓之术。

只不过王秀施展的符箓之术,与百年前上一位路过黑石部落的先知,所施展出来的草药疗伤术一样,都拥有无比神奇的效果。

而且这种技术,大祭司无法理解,一切无法理解的技术,都归属于先知!

对此。

王秀并没有过多解释,而是默认了。

毕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从另一个世界降临,拥有远超这个时代的先进技术,王秀与这个世界的先知相比,含金量只会高不会低。

此外。

那些原始人将王秀误认作先知时,身上冒出的金光,也让王秀很感兴趣。

孕养灵魂之力;

加速神识恢复;

甚至似乎还有强化精神、悟性之效。

这些金色光点的效果,与传说中的‘信仰之力’实在太像。

或者说。

这些金色光点,应该就是信仰之力。

只不过未来世界的信仰,基本都被各大顶尖教派高层瓜分。

以王秀的实力和地位,根本没资格去沾染争夺。

但是。

这个蛮荒世界,却让王秀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

既然冒充先知能收获信仰之力,那如果他真正担负起先知的责任,帮助黑石部落繁衍壮大。

甚至去接触、寻觅更多的原始部落,成为他们共尊的先知。

会不会得到更多信仰?

甚至借助这些信仰之力脱胎换骨,打通一条至高封神之路?

想到这里。

王秀便感觉心中火热。

这条大道,理论上完全行得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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