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你这还有东西吃吗?我出门带的吃食都吃完了。”
冉柱试探着问向陈司。
他原本以为出来带个路,花不了多长时间,也就没带太多干粮出门。
没想到一路上竟然遇见这么多精怪,那点存粮其实昨天就吃光了。
陈司的眼神在冉柱身上游走一番,颇感无语。
他其实早就觉得奇怪了,明明是一个死人,一日三餐竟然雷打不动,吃得比自己一个活人还准时,冉柱这副身体是靠什么消化的?
奈何对方偏偏就以为自己是个活人,陈司还不得不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陈司背包里的东西在应对尸潮时染上了活死人的血,显然吃不了了,他便在树林中摸索一番,很快找着一只兔子,凭借着他的身体素质和反应力,很快就将其抓获。
冉柱捧着陈司扔过来的兔子,喜笑颜开,他可是最爱野味这一口了。
剥皮、剖肚、架火、撒盐、烧烤,一气呵成。
用他身上所剩不多的佐料很快就把兔子烤的直冒鲜油,香气扑鼻。
看火候差不多了,冉柱扯下一根烤得最好的后腿,递到陈司跟前,讨好道:“小爷你先吃。”
陈司本来是不怎么需要进食的,可看着这色泽宜人的烤兔,又不免有所意动,就伸手接了过来,张嘴狠狠一咬,烤肉的油脂就瞬间穿透焦酥的外皮进入口腔,填满了所有味蕾。
这还是陈司第一次吃着这么好吃的美味。
他略感意外地看了眼冉柱,一边飞快地吃完兔腿,一边夸奖道:“没看出来,你还有这手艺。”
冉柱嘿嘿一笑,“那可不,我做的饭吃了的都说好!我媳妇可是城里回来的大学生,还是厂长的女儿,当年呐,我就是凭这一身手艺把她治得服服帖帖的,要不她咋肯和我一个乡下的庄稼人凑合在一起。”
陈司现在也稍微放松了一些戒心,打趣道:“你三句话不离媳妇,看来她真是和你心意得很啊。”
“这是当然!”
一说起他老婆,冉柱就开始洋洋自得起来。
“随便找村里打听打听,谁不说我家云秀是远近出了名的美人,隔壁家那姓王的每天看见她,眼睛都瞪直了!那狗日的整体就盼着等我死了,好娶我家云秀过门呢。
小爷你前两天在我家不也见着云秀了,咋样,比城里的女子也不差吧?能娶到她可真是我花了八辈子的福分,这辈子有这么个女人,值了!”
陈司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模样,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要是他知道自己爱到入骨的女人早就死了,会是什么反应呢?
不,他甚至连自己已经死了都还不知道,那个在他眼里热闹非凡的村子,早就变成了个空空荡荡的鬼村,他熟悉的亲人、朋友都死光了。
真是个可怜人。
陈司于是也没了说话的心情,补充完之后,两人再度起身,朝迷雾更深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