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二年春,漫长的冬季终于结束了,融尽积雪的荒原,开始展露出片片嫩绿的草芽,又到了动物繁衍的时候,狮头已经具备了成年獒的基本体态和力量,两兄弟天天带着它猎杀血狼的族群,因为周楷知道,雪狼是荒原上最记仇的物种,去年冬天弟弟杀死了狼王的儿子,这就意味着整个雪狼家族会一直暗中等待时机,并伺机猎杀桢儿。
作为大哥,身体单薄的弟弟是他最大的软肋,周楷不敢让弟弟远离自己的视线,他决定先下手为强,找到雪狼群,并逐一消灭它们。
很快,狮头便嗅到了血狼的踪迹,几番跟踪终于找到了血狼的老巢,这是界山半山腰里的一个天然溶洞,三只雪狼不定时的出洞猎食狐兔,母狼却从未现身,周楷预测,或许狼王没有挺过腹部的刀伤,天寒地冻的密林深处,死去的母狼自然成了儿子们的果腹之物。
周楷设下埋伏,第一夜便射杀了三匹雪狼中跑的最慢的小弟,剩下的两匹雪狼转眼间便消失在夜色之中,两兄弟带着狮头暂时回家,猎人都知道,野狼是不会轻易舍弃老巢的,一周后,两兄弟再次设伏,春寒料峭中,雪狼兄弟果然出现在了密林中,这次周楷不再犹豫,一声喝令,狮头箭一般冲向头狼,雪狼几次吃过大亏,并不恋战,无奈狮头追的紧,在密林里绕了几圈,终于被周楷逐一射杀,此后,方圆几十里消失了狼群的踪影,狮头成了这块领地新的主人。相应的,荒原上开始野兔泛滥,并很快引来了一群猎食的野狗。
作为同类,狮头无意伤害这群不请自来的入侵者,或者说它不屑于搭理它们。
直到有一天这群野狗偷空打劫了周家所有的肉干,打猎归来的周楷命令狮头,找到这群入侵者并征服它们。
为何不是消灭它们,像围剿雪狼那样?
因为周楷心中清楚,不管是虞七的溃兵,或者鞑子的追兵,他们早晚还会转到这里,收服这群野狗为我所用,敌人来了及时报警,大家也有时间躲避,毕竟单虎难敌群狼,跑慢了,溃兵的弓箭可不长眼睛。
接到指令的狮头独自跑向荒野,它敏锐的嗅觉很快便确定了野狗的方位,一个时辰后,野狼般狡猾的狮头,成功的征服了狗王最健硕的爱妃,并把它带到主人面前。
“好狗”,周楷捋了捋母狗黑亮的毛发,“狮头,干得漂亮,冲天一怒为红颜,为了这条母狗,头狗一定会找到这里。”
果然,打劫周家的强盗狗头,再次带队闯入狮头的领地。
“汪呜”······跑在狗群最前头的杂毛头狗率先嗅到了狮头的气息,一声令下,狗群立马兴奋起来,阵型也从原来的两路纵队变成一字排开,头狗居中,奋力奔跑,两侧群狗狂吠,舍命追赶,荒原深处一时尘土飞扬,暗无天日,沿途草丛中觅食的野兔、狐狸之流无处藏身,只得舍了幼子东奔西跑逃命去了。
正是狮头抢亲,殃及狐兔,而白狐寒酥亦是由此闯入了桢儿的生命之中。
狗群跑的很快,须臾间赶到周家对面丈八之地,头狗居中布下阵来,身边四只健硕的雄狗昂然坐立,能够坐在头狗身边,一定也是身经百战的大将,其余众狗拱卫四将身后,齐声大吠。
而狮头身边,只有一只犹豫不决的黑狗,或许此时它在斟酌,是留在新欢身边,还是回归旧爱巢穴?
杂毛头狗摆摆头,众狗立刻鸦雀无声,看来这群畜生还是蛮有组织纪律的。
桢儿仔细观察杂毛狗头,就见它身高体壮,阔嘴尖牙,论个体竟然大了狮头半个身位,左边的半拉耳朵和右腮斜长的疤痕是它久经沙场的见证。
担心狮头吃亏,低声问道:“哥,我们帮不帮狮头?”
周楷摇摇头,淡然说道:“畜生之间的事嘛,就由畜生自己解决吧。”
两兄弟说着话,就见杂毛狗头瞟了一眼身边的大黄,大黄心领神会,昂首阔步走到阵前,这位身经百战的战将打心眼里蔑视眼前的对手,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也敢拐骗狗王的爱妃,简直是活腻了。
而狮头第一次单独作战,心中不免惴惴不安,但是大黄挑衅的目光立刻点燃了它心中的怒火,它又想起地洞里三十三天炼狱般的厮杀,而它最后的对手-----二哥也是一身黄毛。
看到狮头目光呆滞,大黄以为它怕了,暗自积蓄力量,一个俯冲突然高高跃起,意欲用自己的体重将对手牢牢按在地上,剩下的就是将锋利的尖牙轻松地插入它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