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母,果然是沈应淮的母亲,审美一致,对凌霜也算得一见钟情。
虽然,一直以来,都从儿子嘴里或多或少知道一些凌霜的事情,她还挺喜欢凌霜的性格的。没见到凌霜之前,沈母心里多少还是觉得儿子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但在北美沈宅匆匆一瞥,沈母打心里觉得凌霜适合儿子。
别的不说,凌霜只身来到陌生的国度,直接奔向沈宅,就光这一点,沈母对凌霜十分欣赏。尽管身边跟着一个哥哥,但看得出来,哥哥是听妹妹的。加之兄妹俩,特别是残疾的哥哥接人待物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实在是加分。
加之沈母虽然生活在国外,心还是那一颗传统的唐人心。
相对于金发碧眼,身材妖娆的外国女人,沈母更喜欢长相古典,小家碧玉型的大家闺秀。
凌霜正好就长在沈母的审美点上。
“笑笑笑!”沈母看着还能笑出来的儿子气不打一处来,“你把你的厚脸皮拿去追凌霜,她能跟别人结婚?”
沈应淮依然笑呵呵。
沈母真是恨铁不成钢,咬着后槽牙狠狠掐一把儿子的手臂。
“你呀!凌齐怎么就没能把你给揍醒了!”
凌齐冲进沈宅,走沈应淮的时候,沈父沈母都看到了,他们没有出手去拦,选择了围观。
自从凌霜从沈宅走了以后,沈应淮虽然看着人模人样,可父母是能看出来儿子是硬挺着,虚有其表,其实内里是没了支撑。
沈母有问过,沈应淮总以没事搪塞了过去。
沈父心知肚明,也不过问了。
沈母看着凌齐一拳一拳揍在儿子身上,倒是希望凌齐能叫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