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的嘴唇很软,很润,很香。
丁香哪禁得住高志云那娴熟的吻技,很快就沦陷在高志云那成熟的魅力之下,慢慢伸出手搂着了高志云的虎腰。
高志云为了惩罚丁香刚刚对自己的嘲弄,一双大手自然也没有闲着,不停地在丁香那纤细的腰肢上游走。
丁香的身材很好,皮肤也很白,如今成了张美云的干妹妹以后也多了几分气质,加上她办事尽心尽力,因此深得国公府夫人们的喜爱,就连赵敏都不介意高志云纳丁香为妾室。
作为高志云的贴身侍女,丁香可是赵敏和张美云从众多侍女中选出来,说是出类拔萃都不为过。
要知道,在明朝当侍女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天下初定,平民也需要休养生息,种地有收成也要时间,加上黄河泛滥、旱灾、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还是有无数人吃不上饭穿不上衣。
很多穷人家无奈之下也会将女儿卖给有钱的人家,价钱也仅仅是四五两银子而已。
不过这对他们来说也是无奈之举,总好过女儿跟在身边受苦的好,到了有钱人家起码能吃上一顿饱饭,若是运气好被老爷看上做一房小妾,这辈子也算吃喝不愁了,说不定还能救济一下家人。
可是现实总是很残酷,就算你想卖,可是买的人却很少。
大多数有钱人家的侍女和仆人也都是凭关系的,若是你在这一家当侍女,那么你的女儿长大了也大概率会当侍女,若是生了一个儿子也可以当仆人,毕竟老爷和夫人对你知根知底,用着也放心。
穷苦人家的孩子从小就要干活,上学堂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那可是有钱人家孩子才能上得起的。
穷苦人家的女儿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长年累月的干活,皮肤粗糙、手脚长疮,就算被卖到有钱人家也几乎只有当丫鬟和侍女的命运。
丁香若不是父亲丁乐安生病花光了家中积蓄,只怕也不会出来当侍女。
丁乐安是朝廷官员,俸禄虽然没有那么,可是从小就将丁香视为掌上明珠,教她读书写字,将丁香保护得很好。
国公府的侍女需要经过层层筛选,无论是长相、身高、家世都有严格的要求,更要求所有的侍女必须是处子之身。
丁香最终从二十余人之中脱颖而出,在采薇阁建成的时候成了他的贴身侍女。
高志云平日里对丁香疼爱有加,也知道她对自己的情义,此刻的他完全没有控制自己,热烈地拥吻着怀中的美人,直到五分钟之后才慢慢抬起头来。
丁香俏脸通红,简直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一般,此时的她早已经没有了刚刚的嚣张,只是低着头摆弄着衣角,偶尔偷偷地瞄几眼这个“讨厌”的男人。
高志云伸出手刮了刮丁香的鼻尖,拉手将她拉入怀中。
这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感受着那股莫名的暧昧。
到了国公府门口,高志云扶着丁香走下马车。
丁香娇羞地看了高志云一眼,一溜烟儿地跑回府了。
张美云正准备去前厅用晚膳,刚好碰到跑进房间的丁香,看到她那羞红的小脸,顿时捂着嘴笑了起来。
“丁香,相公是否宠爱了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