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竟然是同父异母的弟弟趁着夜黑,偷偷把他放了出来。
九岁大的孩子,身无分文能去哪呢?可回去就是一个死,拼命的跑啊跑,在街上流浪乞讨,都记着不敢洗脸的。
秦国公府的死士基本都是从这些流浪的孩子里选的,奚招也被带了回去,洗了脸,换了衣服,领头立马觉得隐名埋名做个死士可惜了,为发挥最大的价值,奚招除了习武外,开始识字读书,学习更多的本事。
虽然累些,但对奚招来说,这段衣食无忧的日子简直称的上是神仙日子了。
可惜,迎来了考核,考核内容残酷至极。
奚招狠不下心去杀人,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时,秦宣玉动了恻隐之心,让人救了他。
秦宣玉这恻隐之心动了好几次,忙着去扮演了三四次救人的神仙,当然救的都是有价值的,比如说奚招,他武功不是最好的,但是漂亮啊,单单这张脸能做的就多了。
奚招不知道,其他的人也不知道,他们知道的就是公子大发慈悲救了他们这些无用之人,除了肝脑涂地外无以为报。
加上时代背景所限,这里的主仆和上个世界相比不是雇佣关系,仆人是主人家的私人财产的一部分,主人纡尊降贵培养你,后又救你一命,你有什么道理不感激涕零呢。
尤其是从小就被灌输这种思想,你身边的人也同种想法,一月,两月还好,三年,四年呢?何况整整六年,别说枝丫了,连根都你掰正了!
他家心肝儿一向喜欢的都是男人,秦宣玉皮相不丑,装出来的又是一副好心肠,何况在以为必死无疑时被救了一命,哪怕不心动,也会忠心耿耿一辈子追随。
亓官泽叹了口气,深感棘手。
【你之前说的很对,你要是敢动秦宣玉一根汗毛,你家心肝儿肯定来找你拼命。】
“知道了。”亓官泽揉了下眉心,应了声。
幼时的经历让他对自己这副妖艳的相貌感到厌恶痛恨,年少时秦宣玉的出现,可谓是他人生中耀眼的光。
主人是秦国公世子,他是乞丐,他心里最清楚他和秦宣玉没有可能,因此哪怕听到见到秦宣玉对韦扶清做些什么也不会嫉恨失态,因为在他认知里,主仆有别甚于云泥之别,他怎么敢去玷污自己心中皎皎明月的秦宣玉呢。
这已经不是自卑了,而是低到尘埃里的卑微,说不定哪日秦宣玉若能得偿所愿,他还要替秦宣玉高兴一场呢。
亓官泽不敢深想,越想越觉得头疼。
*
他原想利用韦扶清,让奚招知道秦宣玉其实心有所属,然后趁机而入,但显然此路不通,因为对方早知道秦宣玉有所爱之人。
何况秦宣玉爱慕韦扶清是一回事,家里大业是另一回事儿,去年娶了郑家女,嫡出庶出的孩子加一块儿已经三个了,奚招定然是知道的。
由此推测,亓官泽觉得奚招对于秦宣玉的喜欢或许更像是虚假感情寄托,而非情爱,可这对主子全心全意的忠义更加难办。
封建害死人!
亓官泽叹了口气,继续当着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并且兢兢业业的确保这个封建社会能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