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及此处。
她小手一挥:“那就去醉玲珑胭脂坊。”
从黄七娘的行为处事中,可以看出孙家人品性不错。
既如此,那他家生产的胭脂,品质应该也不错。
顾瑾离开孙府时,其实本想提醒黄七娘有关异鬼之事。
后转念一想,孙家都是生意人,他们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真要想离开香河县,早就离开了。
也就没有多嘴。
醉玲珑胭脂坊的胭脂,最好的五两银子一盒。
价格非常贵。
但,物有所值。
顾瑾一次买了二十盒胭脂。
花了一百两。
用的江川给的银票。
这次,不止李母觉得肉疼,大家伙都肉疼。
“这玩意咋那么金贵呢?小小一盒就要五两银子?”李忠义惊叹道。
木氏小声搭腔:“赚得回来的,以前在府里,我姐姐曾经买过醉玲珑的胭脂,中档的都要十两一盒。”
“能用很久。”
醉玲珑的胭脂,都是用各种鲜花制作的。
每年产量有限。
也是这两年天灾人祸,路上劫匪太多,又有叛军作乱,怕损失太大,来香河县购买胭脂的商人减少,这高档胭脂才有些许库存。
顾瑾好奇问:“那,这最高档的胭脂在京城能卖多少钱一盒?”
木氏想了下:“最低可以卖五十两一盒。”
顾瑾惊住了。
这价,与上辈子奢侈化妆品的价格相当啊。
也是手里没钱,要不然可以多买几盒!
李母听到后,将十盒胭脂用油布包了又包。
“这要卖出去,挣不少啊。”
“我得好好藏起来。”
趁着李母整理行李。
顾瑾将黄七娘给的包袱打开。
里面是各种糕点,还有几个大红薯。
“居然真的是红薯?”顾瑾拿着它,惊讶不已。
穿到周国快十年,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红薯。
听得黄婉晴说的话,想来在周国,红薯,不对,地薯是个金贵玩意。
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到!
赠予十两银,又送这么多金贵食物,黄七娘真乃奇女子!
顾瑾将点心分了分,红薯则包起来,准备晚上热热再吃。
将行李整顿好,他们离开主街,来到城门口。
士兵拿着长枪,一一检查板车上的包袱,见粮食与进城时相差无几,才示意通行。
过了检查,众人出了城门。
哪知离开香河县后,又开始下小雪。
为了尽快到达亳县,中午也不敢停下脚步。
所有人都从怀中拿出一直捂着的米饭团,边吃边走。
不是不想停下吃东西,而是雪虽小,但风太冷。
他们只有不停的走,不停的走,才能保持身体里的一丝暖意。
一旦放慢脚步,那刺骨寒风会侵袭他们,身体瞬间就会变冷。
幸好众人体力都不错,没有人掉队。
傍晚时分,顾瑾带着队伍来到一个村落。
去年走镖时,朱老三曾经带他们进过这个村休息过一晚。
一年多不见,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已经不太认得顾瑾他们。
见一行人人太多,不太愿意借宿,顾瑾将价格提到八十个大钱,才勉强同意。
并且,不准使用他们家的锅碗瓢盆,如果要烧水做饭得另外付钱。
顾瑾一一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