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看着,大家的笑声渐渐消失,一个个面色都严肃了。
郑屠子还是认识鸡爪的。
虽然他完全不想承认,可这好像的确是鸡爪子。
其他人也认出来了。
是鸡爪没跑了!
一个个怔怔地望着彼此,一时之间都忘了说话。
郑屠子觉得自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最讨厌的东西竟然会变成自己最喜欢的!
饭馆老板惊诧过后,心里迅速打起了算盘,这鸡爪可是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东西,要是真的好吃,他做了卖,那岂不是赚翻了?!
“林老板,你这鸡爪子能不能让我尝一只,我可以给你送一盘白菜炖肉!”
这样的生意,谁不做谁傻!
再加上他们每日要来吃饭,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家都开口了,就算再不情愿,林守财也答应了。
“只能吃一只!”林友安在一旁提醒。
老板连忙点头。
他夹起一只鸡爪,慢慢送到嘴边。
还是头一次吃饭被这么多人盯着,还挺紧张。
仔细品尝着,老板的眉头时而皱着,时而松放。
脸上的表情更是来回变换。
“老板,怎么样?这鸡爪好吃吧?”
老板吃完,舔舔嘴唇,目光又在剩下的几只鸡爪上来回瞟。
林友安连忙挡住。
“咳……”
老板心里比刚才震惊的这群人更加惊愕。
只有他知道这鸡爪想要做成这味道,到底有多难。
其中许多特别的滋味他是从未尝过,除了盐和糖,他全然分辨不出别的味道。
说来惭愧,他一个饭馆老板,吃过不少好东西,可曾经吃的那些美食,与这鸡爪子比起来,竟然是黯淡无光啊。
“林老板,这鸡爪当真是人间极致的美味!这是谁送你的?这手艺,当真是好!”
“我觉着比京城那些大酒楼里的菜都更加出彩啊!”
林守财和林友安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浮现出沈枳那张白净漂亮的脸蛋儿。
原来人家姑娘不是真的吃不起肉,人家做鸡爪都能做的这般好吃,更遑论是肉了。
他们只是送给人家一些无用的鸡爪,还有一只鸡腿,人家就送来这么多好吃的菜。
“你们有所不知,我们也不太认识给我们送菜的小姑娘,她昨日要跟我们买鸡爪和鸡杂……”
林守财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了。
大家听完,纷纷感叹他运气好。
“那姑娘有这般手艺,怕是当个御厨都使得啊。”
“她若是有一日卖这鸡爪,我指定要买一斤!”
“我也是!鸡爪好吃,肉也好吃!就连这莲藕都好吃得很呢!”
“林老板,若是下回再见到那姑娘,你问问她呗,问问她卖不卖?”
林守财连连答应。
饭馆老板自知自己是不可能做出这种好菜的,便遗憾地进了厨房。
林守财和林友安身边终于没了人,父子俩这才专心享受起剩下的饭菜。
而此时的沈枳已经回到家了。
坐着牛车回来,也不累,她没回家便背着背篓去林子里扒起了树皮。
有一种树皮韧性很好,不易腐坏,把它简单搓成绳索便能用来挂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