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华夏大地的北方局势动荡不安,辽、金、西夏等异族势力犹如狂风暴雨般轮番侵扰,战火连天,百姓生活饱受摧残。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大量中原及北方民众为了躲避战乱,纷纷背井离乡,大规模南迁至相对安定的南方地区。而长江流域,以其绵长的水道和天然的航运优势,成为了接纳这些流民的重要通道与生存之地。
随着人口的迁移,长江流域经济活动日益活跃起来,商业贸易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尤其是长江下游富饶的江浙地区,以及位于西南腹地的四川盆地,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资源禀赋,迅速崛起成为当时中国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商贸中心之一。
这两个区域凭借长江这一黄金水道进行物资交流与商品流通,极大地促进了区域内乃至整个长江流域运输业的兴盛与发展。
来往穿梭于长江上的商船络绎不绝,不仅带动了沿岸城镇市场的兴旺发达,更催生了众多新的商业机会和就业渠道。
大量的破产农民、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各类人才涌入城市,他们或从事工商业生产,或加入交通运输行业,或投身服务性行业,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峡州,作为连接第二阶梯向第三阶梯过渡的关键地带,地理位置尤为特殊且重要。
这里长江水流经过一个接近90度的大转弯,形成了一片广袤的冲积平原。
这种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赋予了峡州丰富的土地资源和便利的水运交通,使其迅速成长为长江流域中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一个经济繁荣、物产丰饶的福地。
无论是农业种植还是工商交易,都在这片土地上蓬勃发展,书写着宋代长江流域经济版图上浓墨重彩的一章。
宣和七年四月十二日的辰时,穿越众们正式踏上了峡州的土地。在他们登陆的同时,人力资源委员会(人资委)迅速行动起来,在码头、城门、府衙以及几个核心集市设立摊位,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劳工招募工作。
然而,初期的人资委借鉴后世农民工用工模式设计出的一套制度方案,并未得到执委会的认可。
这套方案之所以被否决,其根本原因在于,后世农民工用工方式更多聚焦于单纯劳动力供给,而与当前元老院致力于社会改造的整体方向存在显着冲突。
尽管采用类似候鸟式的农民工用工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元老院的社会形象,扩大其影响力,但由此可能引发的潜在问题是无法忽视的:在这个时空背景下,大多数劳工都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一旦获得劳动收入,他们的首要选择往往是回家购置田产,从失地农民摇身一变成为拥有土地的地主,再招募佃户耕种,虽然名义上他们是元老院的工人,但实际上却是在小农经济体系下扮演着地主的角色。
这样的结果无疑会导致元老院先进的生产力技术扩散,反而强化了旧有的小农经济结构,这显然是穿越众坚决不能接受的。他们期待的是,随着元老院生产力的发展壮大,能够同步瓦解并取代原有的落后生产力形态。
因此,人资委最初提出的农民工式劳工制度遭到了否决。经过一系列深入讨论与修订,最终由计划委员会牵头,行政委员会和人资委紧密配合,共同推出了一套全新的劳工制度。
这一版本的劳工制度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后世的大国企制度,但又避免了政企不分的弊端,它是一个集企业生产、社区生活保障、配套市场于一体的复合体,涵盖了完整的企业生产管理、居住区社区服务、垂直化管理的医疗教育系统以及内部市场监管等多元职能。
在这种制度架构下,企业能够将主要精力集中在生产和技术创新上,而社会改造的任务则交由穿越众各个职能机构分别负责推进。
具体而言,企业仅需专注于产品制造;居民的生活保障则由专门的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医院和学校等公共设施由上级统一垂直管理;内部商业活动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有效规范。
如此一来,不仅确保了企业的高效运作,也使得整个社会改造进程得以有序、协调地展开。
当然,劳工制度与归化民制度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又有明确区别的体系。
在穿越众建立的社会秩序中,劳工群体实际上构成了归化民阶层的基础。一个个体要想晋升为归化民,必须先参与到穿越众主导的社会生产体系之中,通过辛勤劳动获取报酬,并以此作为准入归化民身份的必要条件。
归化民相较于单纯的劳工享有更为全面且优厚的社会福利待遇。他们能够享受到由元老院提供的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险等一系列保障措施,这些都是纯粹的劳工所不具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