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因为这一次他的官司被。陈昌竹这个不要脸的家伙给抢走了,所以说这还真是他第1次从头到尾的看庭审现场的直播!
江栋用毛巾擦了擦自己的额头。
如果是他在现场的话,说不定现在已经开始自乱阵脚了!
………………
光明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
因为沈煜刚刚提出第二诉求不久,证据来的可谓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法警还没架走三位委托诉讼代理人押走沈煜的第三诉求便已经提了出来。
三位绝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听着沈煜的话,顿时眼睛瞪的比灯笼还大。
先是给他三个判了10年有期徒刑,这位沈煜律师觉得还不够,甚至还要再给他们背后的老总判死刑吗???
当然这些就不是他们能够关心的了,毕竟他们马上就要被法警押走!
陈昌竹听着沈煜的诉求接踵而至,也是心里有些开始慌乱。
虽说陈昌竹是汉东政法大学的法学系教授,也打过不少的官司,但是他毕竟是学院派,从来没见过沈煜这么野的路子!
在他的设想中,沈煜应该是首先要跟他进行关于131西海贰号小区烟花失火消防设施故障致使老人呛死案的责任划分进行一个辩论 。
这样才会进入到下一步的相关责任追究。
而他在责任划分的时候准备了很多的证据以及相应的辩护方法论。
这他妈早餐直接二话不说,一上来就要判三位老总死刑?
那他关于这起案子的责任认定的辩护还有什么作用啊?
当事人都他妈嗝屁了,这案子赢了又如何?输了又如何??
他的1,800万都没了!
“沈煜律师,我知道你们年轻人渴望建功立业,希望能够平步青云,扶摇直上,但是你们也不能够太过于的忽略实际吧?
咱们打的这个官司是讨论你方当事人所要索取的交代是否合理以及你把他是他母亲的死亡究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小区,业主的责任还是我方当事人的责任,你这直接一来要审判长判处我把当事人死刑是几个意思?
这不符合逻辑!”
沈煜听着陈教授侃侃而谈讲述这样的庭审思路是不正确的时候,没好气的笑了笑。
“陈教授,谁告诉你庭审现场必须按照书上所写的那样?这起案子的确要诉讼的是我方当事人的母亲被掐死是谁的责任的问题。
但是你方不是一开始就说了,你方无论什么都不承认自己有责任吗?
我方索性就默认你方暂时没有责任,但是我方当事人的损失,必须要有人来承担和交代,我反正认为以命换命就是最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