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老太太在旁边插嘴:“就宋月那性子,脾气又坏,比夏芙还不如,谁家敢娶?将来定是嫁不出去的。”
夏老爷子:“这话在外面不要乱说,珍珍嫁去了宋家,我们两家就是姻亲,站一边儿的!”
又对夏志标说道:“珍珍出嫁之后,该考虑小芙的婚事了,小芙和珍珍一样年纪,我们只顾着为珍珍风光大婚,显得不公平,外人瞧着也会说我们偏心。”
夏志标想到夏芙对自己的态度就来气:“小芙不着急,让她在乡下呆够两年,磨掉她的锐气再说。”
“一年半载就够了,别真弄成灰头土脸乡下丫头。你想想珍珍刚回到夏家时什么样子?费了多大劲儿才改造成今天这样,依然不如小芙的气度!
宋家的宋月都能与京城高门议亲,小芙比之宋月强十倍,就算高攀不上陆家那样的,嫁次一点的没问题,将来能给夏家助力就是好的!”
夏志标楞了一下,迟疑道:“可小芙现在名声不太好,她被宋家退婚,我和慧云又......只怕京城圈子,看不上她?”
“再怎么地,她也是夏家千金!京城那些人家当初求娶珍珍,求不到就走了,等他们回过味儿,还会来的——有夏家和宋家,有夏家大小姐珍珍,小芙的姻缘错不了!”
“明白了,那开始准备起来?”
“嗯,我让你通知小芙回来参加珍珍和宋池的婚礼,也是这个意思:到时候,会有人借着喜宴来相看。”
......
夏芙若知晓夏老爷子和夏志标这场谈话,怕是直接气成河豚,恨不得又半路倒车扛刀杀回津市。
不过这次她可舍不得半路跑回头,森林狩猎太刺激好玩了,她都没玩够呢!
这次狩猎队人多势众、装备精良,弹药充足还有好几个神枪手,大家豪情万丈、胆大气壮,森林里大大小小猎物只要露出个影子,基本上就逃脱不掉。
狩猎队大获全胜,打死三头黑熊、二头老虎、五头野牛、三十多头野猪、五十多只狼、五十多只野羊、三十八只野鹿、四十多只狍子,还有野兔、野鸡共三百多只!
带队的老猎人说,这是有史以来,组队进山取得的最辉煌成果。
夏芙也射杀了十几只猎物,分别是狼和野猪,陆征南把张成背的步枪拿过来教她射击,她原本有点基础的,放了几发空枪后也就找到感觉了。
她没打到野兔和野鸡,也认真瞄准过,可那家伙体积小,又机灵跑太快了,很难打。
夏芙还另有收获:陆征南带她远离队伍去方便时候,发现了连片长的野山参,大小十几株!
有七品、八品叶的,顶上红果果被鸟儿吃掉不少,夏芙将余下的红果果采收了扔进背包,这可是人参种子,放空间里去种。
两人抓紧时间挖人参,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派上用场,陆征南挖得很快,他建议只挖四品叶以上的,再小的就别动了,留在土里生长。
夏芙不同意,要全部挖,说回去了种在陶盆里当盆栽。
陆征南就依着她,只当她小孩脾气,记得她说过要种草莓的,大概率也只是玩玩而已,种不成的。
挖出来的人参和人参苗株都特意带点土,装进夏芙的背包里,陆征南怕她累着,要替她背,夏芙不让,坚持自己背。
开玩笑,没有了背包,她还怎么作弊?
人参苗苗得及时放进空间,不能枯死了,那多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