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浮想联翩,想得太多。李若曦的言词并没有什么漏洞,的确是有可能的。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就起床了,精神和身体都很疲惫,因为只睡了几个小时,还向黄总请了假。
焦虑不安地等到了九点钟,杨花上班的那个钟点,我再次给她打电话,连续打了很多个,她仍然没有接,可能在躲避我。
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
我忽然想到,我打电话给她,会不会让她起了疑心。
我联系了律师,并且将录音发给了他,律师半晌后,肯定地告诉我:“张先生,您列举的这些证据,都不够充分,录音里面,那杨花只是表现出惊慌和内疚,并且答应给您老婆转账一百万,然而她由始至终并没有承认自己陷害过您老婆。至于那苏富,他可以跟您老婆是两情相悦生下私生子小洋的,苏富跟杨花的罪名都不成立。”
我紧张地问:“那苏富和杨花给我老婆的转账呢,也不是证据?”
他肯定地回道:“也算不上是充分的证据,苏富跟您老婆可以有过一段情,二人有儿子,他给您老婆转账一百万是理所当然的,不一定是因为强奸而感到内疚才转账的,这不是唯一的解释。更何况,那杨花只给您老婆转账十万,却不是一百万,她有很多个理由可以诡辩,比如她说让您老婆误解了她,对她有恨,所以出于内疚给您老婆转账十万,还有就是二人可以是债务关系,您老婆曾经借过钱给她,她出于报恩还给了您老婆,这些解释都可以,只要她愿意反驳,就可以反驳。”
我激动地问:“那到底要怎样才算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呢?”
他说:“没办法,除非杨花出庭作证,或苏富自愿承认,但是让他们承认几乎是不可能的。杨花一旦出庭作证,她就有罪,她会承认吗?苏富就更加不可能了。”
我的心情异常沉重复杂,那些线索千丝万缕地杂糅在一起,把我搞得很郁闷,这都是美貌惹的祸。
我疑问道:“但是如果杨花不出庭作证,后面被我证明出来了,她的罪不是更大吗?”
律师回道:“对,的确如此,但是却很难证明,你可以试试报警,看看是否有用,但是我可以非常遗憾地告诉你,目前证据的确不足,而且您老婆的闺蜜,大概率会抵死不认,人性就是如此的阴暗,你要杨花承认自己协助强奸,就是证明自己有罪,她几乎是不可能承认的。”
律师其实说得对,假如我给杨花打电话,她更加不太可能承认了,她原本就怕我杀她,但是我想到了让我老婆打电话,我在旁边录音。
下午的时候,我跟李若曦郑重地商量了一番,李若曦答应给杨花打个电话。
李若曦内心没有任何不安,假如她真的撒谎了,应该会表现出来,可是她没有,这让我更加相信,她的确被强奸了。
李若曦打电话给她,她很快就接听了,跟对待我完全不同。
我立即情绪上来了,在旁边屏住呼吸,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