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岂会想到那对“夫妇”,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夫妇,只不过是一对为了生意,勾搭到一起的人贩子。
而里面那个因为哭红眼睛、披头散发的女孩,也不是他们的孩子,而是他那个福华姑姑最宠爱的孙女。
按照辈分,她还得喊他一声小叔叔。
可顾明珩最不喜欢小孩。
就连他皇帝哥哥家的几个小男孩,他都不喜欢,更不用说,这种一看就容易哭的女娃娃了。
他对她自然也不算熟悉。
虽然以前见过几次面,但他这样的少年,又岂会与女娃娃为伍,顶多是碰过面,打过招呼,没什么太大的印象。
顾明珩当时就这么与那辆马车擦肩而过了。
那对夫妇道着谢,离开的时候,顾明珩看着马车里那个穿着红衣的小女孩,还皱着眉提醒了一句:“再怎么样,孩子还小,别动不动就打,好好给她梳个头,看着邋遢死了。”
那对夫妇自然是陪着笑答应了:“我们这就梳,这就梳。”
顾明珩全然不知,他们嘴上陪着笑,手里却拿着一把匕首,死死抵在小女孩的腰上。
只要她敢乱说什么,那把匕首就会深深地扎进她的皮肉里。
而他看到的那双涌着泪水、带着不舍的眼睛,也不是因为留念京城的好吃的,而是她在向他无声求救。
当时顾明珩看着马车离开,还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他还打算回头回到皇宫,就和皇兄、皇嫂讨赏去,让他们好好夸夸他。
如果他还记得的话。
之后他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自顾自在山上打了三天猎,还泡了一次温泉,这才悠哉悠哉回到京城。
顾明珩也是回去之后,才知道京城变天了,安远侯的嫡女,他福华姑姑的孙女,失踪了!
知晓她失踪的时间,还有身上的穿扮,顾明珩回想那日在林中马车见到的那个女孩,忽然就愣住了。
之后他连皇宫也没回,独自一人骑着马出了京城,一路沿着当时那辆马车离开的方向追去。
可天地茫茫,如何去找?
他找了一个月也没找到,倒是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已。
卓前等人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用完了身上所有的盘缠,差点就要被人从酒楼赶出来了。
十六岁的顾明珩,从小享尽荣华富贵、地位尊贵,他的天地和世界是干净明亮的,却因为明锦的失踪,彻底变得灰暗起来。
事后回到京城,他说起这事。
没有人责怪他,他们都知道这是意外。
可顾明珩却无法原谅自己。
他只要想到,他原本可以救下她,可他却亲手放走了那几个抓走她的人贩子。
如果当时他掀开车帘,如果当时他问得更多一些,她就不会被人带走!
他被愧疚缠身。
自此之后。
顾明珩的性子就变了。
从前鲜衣怒马、醉饮长歌的少年郎,忽然变得沉稳内敛起来,又过了一年,他便自请去戍边驻守。
这十年,他没有一日放弃过追查。
就连安远侯府的人都放弃了追查,甚至拿着一颗鱼目、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把她当做明六,让她拿走她的身份和名字……可他还是没有放弃去找明六。
即便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他也还是十年如一日的找着。
找明六对他而言,早已经成了一个执念。
顾明珩曾经以为,他会这样找一辈子,找到他死为止。
没想到这个失踪十年的人,突然就这样冒了出来。
可她曾经经历的过去,还有安远侯府如今对她的态度,却让顾明珩的心情格外沉重。
他不知道他这样送她走,让她面对安远侯府的一切,究竟是好,还是坏……
顾明珩不由抿住了嘴唇。
“对了,王爷,袁寺丞来了。”吴济想到屋子里还坐着的人,忙同那个大步往前,明显心情依旧很坏的男人,说了一声。
顾明珩听到这一声,倒是暂时收敛了一些神智。
“在哪?”
顾明珩停下步子,问吴济。
吴济正要回答,前方却传来一个明朗的男声:“这。”